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 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统考主要通过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演员素质(感 受力、想象力、表现力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及一 定的形体和声音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一定影视戏剧表演基本条件和学习潜能的艺 术类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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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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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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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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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查考生形象以及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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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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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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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清唱自选歌曲、戏曲唱腔或曲艺作品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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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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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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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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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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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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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表演自选舞蹈或形体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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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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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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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根据命题编演即兴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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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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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目测(20 分)
通过目测考生的五官、身材、形象、气质等,判断考生是否符合专业学习基本 要求。
(二)演唱(55 分)1. 考试目的
通过对考生的音色和音准的了解,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演员的声音条件及考生的 乐感和节奏感。
2. 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清唱自选歌曲、戏曲唱腔或曲艺作品一首,风格不限。(三)台词(85 分)
1. 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朗诵,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和语言的规范程度,对作品思想内容的
理解能力,对作品意境、情感和所塑造人物形象的感受能力、表现能力。2. 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脱稿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等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 考试时间为 2 分钟以内。
(四)形体(55 分)1.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肢体表现能力、模仿能力、形体的可塑性和灵活协调性。2. 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表演自选舞蹈、戏曲身段、武术、体操等形体片段均可。
(五)表演(85 分)1. 考试目的
表演考试是对考生内外在素质的综合考查。除了对考生外部形象、气质进行考 查外,更主要的是对考生的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激情和应变能力等内在素质 的考查。
2. 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随机抽取试题,根据试题集体编演即兴小品,表演时间控制在 5 分钟以内。 考查考生能否建立适当的环境和人物关系,明确各自的角色和任务,能进行良
好的互动并能很快地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境。按照生活逻辑展开合理的艺术想象,准 确、生动的演绎表演主题。
四、考试评分标准
(一)目测(20 分)
考查要素:1五官;2身材;3形象;4气质。要求身材匀称、比例协调,五 官健康正常,气质较好,大方得体,生理心理状态稳定。
评分等级: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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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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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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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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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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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健康,轮廓清晰,体格匀称,身材比例协调,外型气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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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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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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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比较健康,轮廓较清晰,身材比例较协调,外型气质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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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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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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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条件一般,身材比例协调性一般,外型气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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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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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分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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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条件差,身材比例协调性差,外型气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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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演唱(55 分)考查要素(考生应具备的四项条件):
1声音条件:音色、音质、音准; 2音乐素养:掌握的音乐知识和运用的能力; 3音乐表达: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准确; 4音乐表现力:表现欲望和控制能力。
评分等级: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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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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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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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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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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嗓音条件优秀,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把握准确、 稳定;音乐表现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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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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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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嗓音条件较优秀,音色较优美;吐字较清晰;音准、节奏把握 较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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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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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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嗓音条件、音色一般;吐字清晰程度一般;音准、节奏把握一 般;音乐表现力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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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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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分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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嗓音条件、音色差;吐字清晰程度差;音准、节奏把握不准确 音乐表现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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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词(85 分)考查要素(考生应具备的四项条件):
1声音的质量:音质和音量;
2作品的表现力:对作品理解和把握准确;
3作品的感染力:对作品理解正确并能赋予情感表达;
4作品的形象感:对作品有二度创作能力,使之产生对作品描述的形象感。
评分等级:
;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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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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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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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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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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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标准;朗诵自然真实;口齿清楚;咬字吐词清晰;具 有很好的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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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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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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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标准;朗诵较自然真实;口齿较清楚;咬字吐词较清 晰;具有良好的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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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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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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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较标准;朗诵状态基本自然;口齿清楚程度一般;咬 字吐词清晰度一般;对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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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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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分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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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较重;朗诵生硬;口齿不清;咬字吐词不清晰;对作品 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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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形体(55 分)考查要素(考生应具备的四项条件):
1基本功:力度、柔韧度、张力、爆发力; 2协调性:肢体运动协调; 3动作韵律:动作韵律感强; 4情绪表达:肢体运动的感觉和情绪表达。
评分等级: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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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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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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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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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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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无缺陷;形象良好、仪态优美;具备很好的基本功,形 体协调性、灵活度好;肢体表现力强,动作韵律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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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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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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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无缺陷;形象较好、仪态大方;具备良好的基本功,形 体协调性、灵活度较好;肢体表现力较强,动作韵律感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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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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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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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无缺陷;形象一般、仪态尚可;协调性、灵活度一般; 肢体表现力一般,动作韵律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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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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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分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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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有缺陷;形象较差、仪态适当;协调性、灵活度差;肢 体表现力差,动作韵律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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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表演(85 分)考查要素(考生应具备的四项条件):
1审题准确:对小品的立题风格、形式理解准确; 2立意鲜明:能鲜明表达主题并有创意; 3构思严谨:表达作品的行为逻辑、语言逻辑设计准确; 4表演时自信、松弛、投入、真实:掌握基本表演元素。
评分等级: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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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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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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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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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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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主题明确,创意新巧;表演状态松驰、灵活;在特定情景 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强;理解和感受能力强;人物形象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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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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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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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主题较明确;表演状态较为松驰灵活;在特定情景中组织 行为动作的能力较强;理解和感受能力较强;人物形象感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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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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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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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主题不明;表演状态松驰、灵活程度一般;在特定情景中 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一般;理解和感受能力一般;人物形象感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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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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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分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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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无主题或不明确;表演状态僵硬、虚假造作;在特定情景 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差;理解和感受能力差;人物形象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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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表演科目试题示例
1.考前2.离别3.虚惊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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