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7年艺术类各批次录取分数线

湖南统考信息

2017-09-23

T正常

1、本科二批

音乐类:文科文化347分/专业245分;理科文化308分/专业243分

美术类:文科文化359分/专业225分;理科文化287分/专业220分

舞蹈类:文科文化329分/专业233分;理科文化275分/专业221分

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文科文化315分/专业225分;理科文化295分/专业222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文科文化426分/专业226分;理科文化379分/专业227分

编导类:文科文化437分/专业210分;理科文化394分/专业210分

表演类:文科文化398分/专业230分;理科文化359分/专业229分

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类:文科文化389分/专业225分:理科文化352分/专业217分

摄影摄像类:文科文化437分/专业237分;理科文化文化405分/专业238分

2、本科三批

音乐类:文科文化333分/专业239分;理科文化290分/专业236分

美术类:文科文化310分/专业207分;理科文化244分/专业189分

舞蹈类:文科文化315分/专业227分;理科文化261分/专业215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文科文化398分/专业209分;理科文化345分/专业214分

编导类:文科文化407分/专业204分;理科文化345分/专业204分

表演类:文科文化383分/专业223分

摄影摄像类:文科文化436分/专业236分;理科文化404分/专业236分

3、高职专科

艺术类专业:文化160分/专业150分

按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招生院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自主化丁;其他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以及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的音乐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二本文史、理工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文科类不得低于315分、理科类不得低于275分。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我省省属院校艺术类专业以及在湘部属院校的美术类专业与本科二批的艺术类专业分科类执行同一条文化课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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