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
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
市 专业类别
姓名 | 考生号 | 性别 | |||||
毕业学校 | 出生年月 | ||||||
享受加分投档照顾考生种类 | |||||||
学 校 意 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审 查 意 见 主 管 部 门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查意见 市招生考试机构 | 经办人签字 : (市招生考试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说 明
1.“享受加分投档照顾考生种类”指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2.主管部门: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盖章;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县级侨办审查盖章;台湾省籍考生由县级统战部审查盖章。
3.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经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前送市招生考试机构。
4.此表为表样,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A4纸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