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工作

江西统考信息

202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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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根据1月23日《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0〕35号)要求和1月24日下午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的部署,1月25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对全省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工作。

进一步部署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直接抓、抓直接,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完善相应的工作组,并明确相关职责。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和应急等内容,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提前做好开学应急预案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必须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预案应包括根据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确定开学时的体温检测、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报告等。各院校(含职业类学校)要有相关隔离措施,要在具备条件的校医院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场所。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感染者疑似病例,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开学后,要加强教室、宿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全面消毒、通风等工作,认真落实晨检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主动报告统计结果,确保学校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防控工作情况,春季开学是否延迟,省教育厅将视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做出统一部署


不举办聚集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得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体育比赛等,尤其是春节期间一律取消各类聚会等集体活动。近期各地、各高校将举行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等应推迟进行。确须如期举办的,要在科学研判基础上,制定严格预案,合理调整考试方式等,并向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各地要通知辖区内中小学生不参加社会机构等部门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假期期间,各地、各校要规范假期活动,所有学校所有年级寒假一律不得补课、并告知家长不要让孩子参加社会机构集体补课。


密切开展防控监测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全面统计本校湖北和武汉籍或近期(一个月内)出入过武汉的师生情况,及时把相关人员名单提供给当地卫健部门和省教育厅,并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了解其身体状况,关注是否近期发热感染等症状,一旦发现要及时动员到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加强疫情监测,对在校师生实行疫情日报制度;每日统计离校返乡的师生身体状况,提醒师生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


强化健康教育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对所有学生(或家长)发送卫健部门提供的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健康教育知识,提示学生有效防控。要对假期留校师生进行预警提醒,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尤其不要到人流量多的场所逗留。要提前准备开学第一课,认真开展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教育,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管理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从现在开始到疫情结束,应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尤其是假期期间,要留足熟悉工作的人员在岗值班,及时处置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值班人员和各单位联络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各地、各校要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必须于每日上午11时前向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各地、各校如有被当地卫健部门医学诊断确认的师生病例,要向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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