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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艺术专业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作者: 艺小队     发布时间:2015-11-04     阅读数:4081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作为戏剧与影视学类一级学科的支撑专业之一,该统考主要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共5个科目。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形象气质、声音条件、语言表达、综合感受及思维反应等能力。专业统考满分值为300分,各科目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分 值
自我介绍简单的自我介绍,限时半分钟20分
即兴说话现场抽取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限时1分钟80分
作品朗读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限时1分钟60分
新闻播报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限时1分钟60分
新闻评述根据抽取的新闻搞件现场进行评述,限时1分半钟80分

三、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自我介绍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的个性化展示,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形式为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学校,不可以借助道具表演进行自我介绍,限时半分钟。

(二)即兴说话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说话,考察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语境中自然说话能力及话题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根据现场抽取的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限时1分钟。

(三)作品朗读

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指定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限时1分钟。

(四)新闻播报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新闻类稿件的播报,考察考生对新闻语体样式的把握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限时1分钟。

(五)新闻评述

1.考试目的

通过新闻评述,考察考生的新闻敏感、快速思维、语言组织、话语生成及心理控制等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依据新闻播报所抽取的新闻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限时1分半钟。

四、考试评分标准

(一)自我介绍(20分)


外形条件主要从身高、五官、身材等方面衡量。

气质修养、上镜效果等主要从仪表仪态、言行举止等方面衡量。要求服饰搭配得当,仪态端庄、优雅大方,举止得体、充满自信,具有亲和力;肢体副语言运用恰当。

评分等级:

等级分数评分标准
一等18—20分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好,介绍语言有鲜明的个性特点,表达流畅有亲和力,声音基础条件号,语音标准
二等16—17分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较好,介绍语言有一定的个性特点,表达基本流畅,声音基础条件较好,语音基本标准,偶有方音
三等14—15分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一般,介绍语言缺乏个性特点,表达不甚流畅,声音基础条件一般,语音不甚标准,方音影响较大
四等12—13分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较差,介绍语言缺乏个性特点,表达较不流畅,声音基础条件较差,语音不标准,方音影响比较严重
五等11分及以下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较差,介绍语言同质化,基本没有个性特点,表达很不流畅,声音基础条件较差,语音很不标准,方音影响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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