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其实每个省市招生皆大同小异,注意好时间等重要 信息即可。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其实每个省市招生皆大同小异,注意好时间等重要 信息即可。
一、报名
2018年我省舞蹈学类(含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涉及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专业)、音乐学类(含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
除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外,其余报考高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我省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
黑龙江省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说明(含评分标准)将于2017年10月20日以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lzk.hl.cn)对外公布。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结束后,我院将统一公布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查询本人的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
考生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考生参加省级统考的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须自觉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证件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9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系统的考生由我办统一安排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按《艺术准考证》上标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一)舞蹈学类
1.舞蹈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和命题即兴编舞(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2.舞蹈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和舞蹈表演(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5日开始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二)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和速写(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进行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2017年12月9日
08:00 - 10:30 素描
11:30 - 12:00 速写
14:00 - 17:00 色彩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美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标准
美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4.制作并发放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对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专业合格要求的考生,我院统一打印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三)音乐学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学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2.计分方式和成绩合成公式
考试过程中,视唱按30分记录成绩,其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最后按以下公式合成各专业课成绩(每科成绩折算后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记分)。
(1)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分)×1.4=声乐最终成绩
声乐表演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
(2)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分)×1.4=器乐最终成绩
器乐表演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3)音乐学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分)×0.7=声乐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分)×0.7=器乐最终成绩
音乐学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基本乐理和听音考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
08:00—09:30 基本乐理
10:00—10:30 听 音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视唱、声乐、器乐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0日开始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3)参加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两首曲目,考试现场抽取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碟,参加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和乐谱。考生在参加器乐科目考试时须将乐谱上交考点考务组。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和影视分析(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1) 影视分析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14:00-16: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朗读和演讲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1月5日开始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和主持(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2018年1月5日开始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三、校考实施
1.录取批次
艺术类招生分四个批次,即: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二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和不做分省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一批:招收艺术类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
艺术类本科二批: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及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招收艺术类专科专业的普通高校。
2.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二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四个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在网上征集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3.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1)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课和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校须执行我省划定的艺术类各批次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我省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招生计划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录取前,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划定,文化课成绩最低不低于150分。
(3)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美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美术类专科专业的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录取前,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划定。
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的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录取前,根据各类别有志愿生源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划定。
4.投档原则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 2018年6月30日前,我院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将考生文化课成绩和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等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校考成绩,按本校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于2018年7月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和自行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我院。我院根据高校提供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专业课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高校:2018年7月7日,我院将达到我省划定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考生,一次性投档到招生高校,由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艺术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二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每批次志愿投档时,我院将达到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考生,一次性投档到招生高校,由高校根据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附件: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
2. 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信息登记表
3.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4.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
5.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黑龙江省违规考生数据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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