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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

河北石家庄

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来源:河北传媒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2-02 10:50:41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舞蹈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表演专业,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5、河北省内相关艺术专业录取方法:

⑴、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专业,承认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执行所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按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

⑵、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承认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专业成绩,录取原则按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

⑶、书法学专业,承认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书法学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原则是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⑷、取得表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⑸、取得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⑹、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⑺、河北省舞蹈类专业只招收民族民间舞。

6、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北京市本科提前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8.040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9.85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6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95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133分

天津市本科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467分、理工68.89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5.800分、理工63.9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0.967分、理工71.400分

河北省本科提前批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17分

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8.42分、理工65.44分

艺术教育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61分

河北省本科提前批二志愿征集

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0.47分、理工65.46分

艺术教育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67.99分

河北省本科二批一志愿

艺术类联考

美术学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雕塑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音乐表演(声乐)录取最低音乐联考成绩为:144.90分

舞蹈表演(只招收民族民间舞)录取最低舞蹈联考成绩为:141.30分

舞蹈编导(只招收民族民间舞)录取最低舞蹈联考成绩为:141.80分

艺术类校考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5.40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66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97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3.37分

戏剧影视导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07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1.73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1.90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3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8.8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7.63分

书法学录取最低专业分为:187.3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01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2.17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83分

山西省本科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80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40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0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48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067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967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193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520分

黑龙江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492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886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4.516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8.284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1.716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725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7.584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7.985分

辽宁省本科批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60.552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0.052分、理工57.684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2.818分、理工63.287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0.472分、理工65.292分

江苏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459分

舞蹈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948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885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82.171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689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546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53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864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030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13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712分

美术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629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258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886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811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614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450分

浙江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247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9.32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0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8.040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000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63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667分

安徽省本科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673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480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84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40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167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883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63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20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267分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420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000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867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400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6.400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867分

安徽省专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模块1)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06.41分

影视编导(模块2)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82.63分

戏剧影视表演(模块5)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4.47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批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66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63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556分

山东省本科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3.467分

舞蹈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3.967分、理工72.500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8.693分、理工68.473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2.587分、理工71.580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027分、理工79.600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6.867分、理工66.03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8.700分、理工66.033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6.300分、理工66.833分

播音主持与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933分、理工72.97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7.767分、理工64.23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7.567分、理工65.333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6.080分、理工72.273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9.967分、理工65.767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5.287分、理工70.753分

江西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780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720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893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33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467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0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293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83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467分

美术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700分

雕塑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23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167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93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467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267分

河南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091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127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405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552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752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8.918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818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071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65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087分

美术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6.584分

雕塑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35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119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2.48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2.45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938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621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758分

广东省本科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160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7.90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133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0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12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33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533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20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64.360分

舞蹈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5.800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1.467分、理工62.867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54.367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1.86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5.500分、理工59.800分

重庆市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6.573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50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36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86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70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080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947分

云南省本科

舞蹈表演录取专业最低分为:175.6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专业最低分为:75.33分

美术学录取专业最低分为:200.60分

陕西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5.840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2.060分、理工60.767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113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0.007分、理工68.14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0.233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2.567分、理工63.73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4.233分、理工60.133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867分、理工68.7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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