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音乐学(面向湖北、河南、江西)招生计划,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专业 | 湖北 | 湖南 | 河南 |
音乐学 (免费师范) | 13人 | 4人 | 2人 |
音乐学 (非免费师范) | 37人 | 13人 | 8人 |
请考生详细了解我校招生简章,根据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要求填报志愿。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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