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分专业按姓名排序):
公示期: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2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具名向学校招办或学校纪委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10-62770334
电子邮箱:zsb@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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