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已顺利结束,根据生源数量和招生计划情况,经学校研究,划定各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合格分数线
序号 | 省份 | 合格分数线 |
1 | 山东 | 168 |
2 | 河南 | 164 |
3 | 河北 | 166 |
4 | 广东 | 166 |
5 | 湖北 | 165 |
二、成绩查询方式
1. 湘潭大学招生网
2. 关注微信公众号“湘潭大学
招生就业云服务平台”查询;
3. 电话查询:0731-58293275、58293451。
三、注意事项
1.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10日前上我校招生网核准个人报名信息(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如有误请于4月10日前联系招生办更正(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
2. 我校今年不再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考生可登陆湘潭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xtu.edu.cn/)自主打印合格证(含专业成绩排名)。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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