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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闽南理工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7-01 14:07:14

美术类: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位次进行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体育类: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位次进行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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