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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20年艺术类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校考调整方案

来源:辽宁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4-03 09:44:48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教办﹝2020﹞15号文件精神,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并报请省教育厅审定同意,现对我校2020年艺术类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招生校考予以调整。调整后相关情况如下:
   一、校考方式
   高考前进行初选,高考后进行现场考试。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不变,与《辽宁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对应内容一致,即:考生符合辽宁省艺术类报考条件,且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专业统考合格。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不变,与《辽宁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对应内容一致,即:舞蹈(自备舞蹈作品),满分为100分;声乐,满分为100分;命题小品,满分为50分;朗诵,满分为50分。


   四、考试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日8:00-5月31日20:00
   2.报名网址:http://ykbm.lnzsks.com
   3.相关要求:
   (1)考生切勿用他人的身份证号注册或绑定,否则造成报名失败等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生信息”、“报考资料上传”、“报考专业”板块中相关信息填报。
   (3)“报考专业”板块操作提示:考点选“辽宁大学”,院校选“辽宁大学”,专业选“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考生确认已经了解并同意辽宁大学2020年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相关招生政策和要求后,仔细核对缴费金额,确认无误后完成报考及缴费。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26881663(电话咨询将全程录音)。
   (二)初选安排
   我校将使用考生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对考生进行初选。通过初选参加现场考试考生规模,我校将严格按照辽宁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如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规模未超出辽宁省疫情防控工作限制规模,则全部通过初选。
   考生在辽宁省组织2020年高考前两周内,在报名系统“打印中心”中进行在线确认,查询初选结果。通过初选的考生,可直接获取电子准考证。初选未通过的考生,报名费将通过报名平台退还。
   (三)现场考试安排
   现场校考定于辽宁省2020年高考后两周内进行,考试时间以考生电子准考证中具体时间安排为准。
   现场校考地点为: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艺馨楼(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校考具体安排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考试说明》。
   五、校考成绩排序及公布
   划定校考合格人数时,末位校考成绩总分相同者,具体校考科目分数高者排序优先,科目优先顺序如下:①舞蹈;②声乐;③朗诵。
   考生校考成绩、是否合格、查询方式等将于现场校考后,通过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发布。
   六、重要事项说明
   (一)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30301

表演

民间艺术表演

4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5000

 

   (二)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录取规则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2.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
   (1)所参照控制线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2)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3)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如无相关规定按强基计划对应的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
   3.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录取原则中专业成绩使用校考合格成绩。
   (三)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艺术类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对于入学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
   (五)关于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授予、收费情况、复查等信息,考生可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对应信息。
   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上级部门要求,我校将对本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过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七、信息公开
   校考信息在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lnu.edu.cn
   咨询电话:024-62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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