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招生人数:60人
招生对象:分省
省份 | 人数 | 承认统考成绩 |
辽宁 | 26人 | 是 |
河北 | 11人 | 是 |
山西 | 2人 | 是 |
内蒙古 | 5人 | 是 |
浙江 | 6人 | 是 |
河南 | 3人 | 是 |
湖南 | 4人 | 是 |
四川 | 3人 | 是 |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录取方式:1.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
2.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分省分专门化排序,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要求专业省统考合格。
3.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演唱方向要求考生无发声器官疾病且原则上要求考生身高:女1.60(含)米以上,男1.70(含)米以上,其他专业方向原则上要求考生身高:女1.55(含)米以上,男1.65(含)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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