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协作计划招生录取原则同2019年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要求。即“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10%。然后,再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我院认可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的地方高考加分政策。
请上述专业合格考生尽快填写政审表,邮寄至我院学生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211室(学生处收)
邮编:100031
政审咨询电话:010-66410406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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