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考音乐学理论、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电子音乐创作与技术、音乐管理招考方向及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要求填报考试曲目。
2、考生报考音乐教育、演唱-民族唱法、演唱-美声唱法、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指挥等招考方向,需填报考试曲目。具体要求以《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2018年)各招考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为准。
3、考生填报的曲目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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