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招生人数:30人
招生对象:分省
省份 | 人数 | 承认统考成绩 |
四川 | 27人 | 是 |
重庆 | 3人 | 是 |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录取方式:1.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投档时按生源省统一公布的投档规则执行。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调配到其它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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