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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9大美院30所独立

四川美术学院二○○五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3-20 16:28:30

四川美术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座落在美丽的山城——重庆西郊的长江之畔。她以完善独特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思想、卓越的艺术成就享誉国内外,成为我国美术高级人才的培养摇篮。

四川美术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高等美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0655,现任院长:著名油画家罗中立教授。


一、招生录取原则

四川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招生文理兼收。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

按照教育部教学司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单科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报考我院美术学(美术史论、视觉文化艺术策划与管理)和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队,择优录取。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27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00分(原始分)以上者,我院将按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文化课统考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专业考试成绩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新生录取办法

雕塑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油画、版画、版画与印刷设计)、艺术设计专业(装潢艺术、环境艺术、服装艺术、装饰艺术、陶瓷艺术、图像艺术)、建筑学专业(建筑设计)、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工业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摄影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总分上线和外语单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建筑学专业录取时将参考数学成绩及文考成绩总分。

美术学(美术史论、视觉艺术文化策划与管理)专业、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专业只参加专业报名,不参加专业测试,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进行复查、专业复试。凡经复查、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报考我院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并以英语作为毕业外语考核语种,请考生斟酌。


四、奖学金和资助贫困生的有关办法

我院实行高额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达42%,最高金额7500元/年;设立多项单项奖学金和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新生特别奖学金等。

“贷、助、补、减、缓”须由学生提出申请,家庭经济情况和申请理由必须经学生家长和家长工作单位签章确认,并提供学生家庭所在地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


五、四川美术学院校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招办电话023-68520038。


六、四川美术学院属高等专业美术院校,人才培养成本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条件慎重选择。

 

四川美术学院

200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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