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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高职专科四川省、河南省招生录取公告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3-20 16:28:30

我院2007年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高职专科各专业录取时,我院划定外语单科分数线为40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划定的分数线,按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不作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须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
录取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4×70%=录取加权分数
注:专业考试成绩为考生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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