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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高职专科在渝招生录取公告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3-20 16:28:30

按教育部、重庆市招办相关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重庆市考生报考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划定高职专科专业在渝招生高考文化分数线242分,专业成绩分数线190分,外语单科成绩分数线为50分,综合加权最低分数为69.36分。在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加权分数从高到低以志愿排序录取;录取专业满额后,服从调配的考生调配到缺额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配的未予录取。
     综合加权分计算公式: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综合加权分
     拟录取名单报重庆市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将寄发录取通知书。
     特别提醒: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招办的规定,未委托并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能轻信任何人员的许诺。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023-86181021。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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