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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3-20 16:28:30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要求,经过认真测算,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在各单科成绩达到60分的基础上,划定各省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
     造型类本科专业:
     安徽省、广西自治区、贵州省、河北省、河南省、江西省、辽宁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北京市、海南省、吉林省、天津市、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青海省、上海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设计类本科专业:
     安徽省、甘肃省、贵州省、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江西省、宁夏自治区、四川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福建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苏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天津市、新疆自治区、云南省、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北京市、上海市、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书法本科专业:
     重庆市合格分数线为225分,其他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新疆定向生:合格分数线为169分。
     港澳台学生: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注意: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4月15-20日在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将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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