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确认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
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
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620 号,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
安南路 199 号。
为提高大学生运动竞技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现面向
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进入我校行政管理专业全日制学
习。毕业修满学分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
陕西师范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按规定须参加运动队的
日常训练,参加有关比赛。
行政管理专业,学制 4 年,致力于培养适应 21 世纪我国建立法治国家和服
务型政府的需要,培养热爱国家、热爱民族、忠于人民、服务于社会的复合型、
实用性的行政人才。培养具有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素养和工作能力,适合从事各
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以及从事高等学校和科研
机构的行政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1.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
2.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1995 年 8 月 31 日后出生)。
3. 具备下列①、②条件之一,依据所获运动等级项目报考我校相应的招生
项目,不能跨项报考,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专项成绩须达到我校报名标准(见附
表)。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
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
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重要提示:我校不接受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再报考我校运动训
练专业招生考试,如有报考视为无效,责任自负,请报考我校的运动员考生自主选择报考。
注: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
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截止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示的数据信
息为准。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 35 人(文理兼招),其中:
男子足球:0~11 人(不招守门员)
田径:0~24 人(拟招生项目、名额及报名标准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2017 年 2 月 24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按网上报名要求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上传个人电
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须上传照片或扫描件的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
②运动员等级证书及对应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
③达到报名标准的竞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或成绩册
④普通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
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或高考体检合格证明
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3.现场确认
考生持经过我办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进行
现场确认并领取专项测试准考证、查看专项测试安排。
报名材料原件不全者,不予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上交签署好的《反兴奋剂承诺书》,不签署承诺书者不予确认。
未进行网上报名者,现场确认不予受理,不予补报。
时间:2017 年 3 月 6 日 9:00—12: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一层 114 房间)
四.考试安排
1. 符合我校 2017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
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详见我校本科招生
信息网公布的陕西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2016 版)。
2.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专项测试准考证参加我校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注:所有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均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并主动配合兴奋剂
检查或抽查工作,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 测试合格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
学、政治、英语 4 科,每科满分 150 分,4 科满分为 600 分。
报名时间:2017 年 3 月 20—25 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文化
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 月 10 日
起,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生源(高考报名地)
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4. 其他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必须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五.录取办法
1.我校组织专家按照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确定合
格名单,合格人数不超过 70 人,合格考生分项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划分 A
档、B 档和 C 档,其中 A 档合格名单在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
以上考生中优先确定,不超过 7 人;B 档考生在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
不超过 11 人。
2.如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
考生必须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3.我校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合格名单,将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教
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教育部阳光
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不予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以下方式录取至我校行
政管理专业:
①A 档: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我校
予以录取;
②B 档: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文
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
制分数线的 65%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
招生办公室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
办公室划定了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以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
控制分数线为准。
③C 档: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文
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
制分数线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
公室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方案,下设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录取工作。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
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仲裁组,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
正。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
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其违纪行为通报生源所在省
(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并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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