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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来源:大连艺术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3-12-28 10:25:23

本人自愿参加大连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符合2020年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及大连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本人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相关报考规定。


二、本人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大连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自觉在考试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


三、本人坚决遵守大连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本人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已经知晓网络考试视频中“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否则考试成绩作废”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五、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内容请考生抄写,在相关界面拍照上传:


“我已阅读大连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承诺。”


我有艺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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