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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学院

安徽合肥

安徽新华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来源:安徽新华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3-05-18 10:03:54
一、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二、学校代码:12216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五、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实施“阳光工程”,考生政策加分根据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学校对进档考生分专业原则:实行“专业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依次类推。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按相应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省份无此规定,则依次参照语数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对应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3.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各省按文件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分专业原则:实行“专业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投档分相同时,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语数外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我校专业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七、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新华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皖价费〔2017〕56 号、皖价费〔2018〕70 号、教育部等五部门教财〔2020〕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3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皖新院〔2021〕18号文件为准,详见各省份报考指导。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资助方式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照《学生手册》具体要求进行各类资助申请。

十、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生源省份及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51-65872818、65872858

学校网址:www.ax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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