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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

广东深圳

2013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深圳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4-22 13:57:28
  深圳大学——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
 
  深圳大学创办于1983年。建校30年,深圳大学紧随深圳特区快速发展,用最短的时间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深圳大学现有后海、西丽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9平方公里。老校区1.44平方公里,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半岛,面临后海,遥对香港,依山起伏,荔枝成林,花木繁荣,环境优美,是经济特区十大历史建筑之一,曾荣获全国校园建筑设计一等奖;新校区1.46平方公里,位于西丽大学城,现已开始动工兴建。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3.4万余人,其中本科生2.8万人,研究生5500余人(含博士研生110人),留学生700多人。另有成人教育学历生13359人。学校设有25个教学学院,75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业涵盖了哲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现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授权一级学科25个,涵盖二级学科139个,另有授权二级学科15个,总数达到154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授权类别8个,涵盖专业32个,另有工程硕士领域13个。博士研究生授权一级学科3个,涵盖二级学科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文章来自:中国艺考网(www.yikao.cn)
 
  学校聚合了一支优秀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2580人,其中教师1500人,技术人员499人,管理人员581人。在岗教师中,教授364人,副教授564人;具博士学位891人;博士生导师34人,硕士生导师858人;外籍教师29名;平均年龄42岁。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双聘”院士10名,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名,中组部千人计划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名,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5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名,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名,获霍英东青年教师奖1人,鹏程学者5名,珠江学者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5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
 
  学校不断完善教学科研设施,坚持学科兴校和科研强校。图书馆纸质藏书322.10万册,电子图书150万余册;全校固定资产总值181615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263.93万元。建有理工类重点实验室20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信息化校园建设成效显著,网络端口4万余个,校园无线网覆盖主要区域。
 
  学校践行“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厚积薄发、经世致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素质好、基础好、上手快、转型快的事业骨干和创新创业型人才”为目标,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学校有省级重点学科(扶持)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名牌专业9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示范教学实验中心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2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
 
  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按院系招生,前三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四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按专业录取的广东省外学生可优先选修原录取专业),支持学生自选专业。实行学分制,八年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制,文理互补学分制度,课外创造发明学分制度,国内外学校学分互换制度。注重学生素质和基本功训练,学生在校期间将进行体质与心理健康、英语口语、信息技术应用、普通话等五项基本素质和技能测试。
 
  重视学生就业,鼓励学生创业。学校投入专项资金建立了2000平米的学生创业园,并每年拨款200万元资助毕业生开展创业实践。与企业共建学生就业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教育和自主创业培训。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珠三角”优良的就业环境,积极举办校友企业的校园专场招聘会,全力打造良好的就业服务体系和有特色的大学生创业平台。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近几年的总体就业率达98%以上。
 
  学校形成了“视野开阔,注重实际,热衷创新,崇尚竞争”的人才培养特色,8万多毕业生绝大多数扎根深圳,用人单位总体评价优良,办学满意度不断提高。涌现了马化腾、史玉柱、周海江等一批杰出人才。
 
  学校立足特区,走向世界。着力培育国际化特色,学校与欧洲、北美、亚洲、澳洲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教育合作和文化交流关系,与英美日韩多所大学结成姐妹学校,交换教师、互派学生,互认学分。
 
  学校提倡师生平等、自由对话、独立思考,充分尊重学生公民权利。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支持学生课外活动,引领学生建设先进校园文化。建有学生活动专用基地,活动专用媒体,提供活动专用经费。校园文化生动丰富,学校直接创办学生文化艺术团体28个,学生自发组织的社团协会100多个。
 
  学校以勤勉、务实、高效的作风和效率,追求精致管理和精致服务,营造了一个民主、和谐,具有浓厚学术氛围,洋溢人文精神,充满青春活力的育人环境。
 
  师范学院学院简介: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于1996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现有10个系:(教育、心理、学前教育、教育技术、艺术、美术、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对外汉语教育、旅游文化)、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学、音乐与舞蹈学、影视与戏剧学和体育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及1个教育专业硕士点。此外,有3个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书法研究所)和5个中心(基础教育与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应用心理学研究与咨询中心、普通话培训与测试中心、印度文化研究中心和TOEFL考试中心)。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36人,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49人,博士4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学院提倡专业主副修、双专业、双学位,加强教学设施特别是实验室建设,以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及就业竞争力。目前,师范学院已成为深圳大学一所以师范教育为基础,以艺术、文化、体育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学院。作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学院是国家教师培训计划入选单位,初步形成能承担国家、省、市三个层面教师职后培训任务的格局,并建有专门的继续教育网上平台,近10年来,仅深圳市中学教师来师院选课即达23万人次。
 
  师范学院有在校生2421人。其中本科生2035人,研究生386人。此外,还承担专业师范生的管理工作。文章来自:中国艺考网(www.yikao.cn)
 
  学院主页:http://norc.szu.edu.cn
 
  咨询电话:0755-26536063
 
  咨询邮箱:szutanggl@yahoo.com.cn
 
  专业介绍:
 
  1.表演(影视戏剧):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戏剧、电影、电视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的创作,并能够适应市场需求,在各类表演艺术团体、电影厂、电视台、学校、群众文化系统等单位从事表演艺术研究、影视戏剧排演、教学、指导群众文化等工作,素质好(个人)、基础好(专业)、上手快(业务能力)、转型快(适应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专业必修课:表演基础训练、角色创造基础、舞台人物形象创造、形体基本功与舞台技能、台词、声乐、戏剧概论、中外话剧史、戏曲史与戏曲美学等;专业选修课:话筒前的艺术语言、导演基础、戏曲表演、戏剧佳作赏析、音乐美术欣赏、基础写作、心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见习、实习、社会实践(读书报告与假期见闻)、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文化、企业宣传机构等部门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工作,并同时兼有采编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素质好(个人)、基础好(专业)、上手快(业务能力)、转型快(适应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语音基础、播音发声学、节目主持技艺、新闻学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节目主持、节目编导与制作、节目主持、新闻采访、影视片配音、形象设计表演训练、形体基本功、等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见习、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3.舞蹈编导: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在中小学、幼儿园、群众文化系统、大型企事业、培训及演艺机构等单位从事舞蹈编导、教学、演艺及传播等工作,素质好、上手快、适应性强,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以及全面的人文精神和知识结构,具备突出的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的工作能力,以达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技术、中国民族民间舞、外国流行舞蹈(街舞、爵士、拉丁、踢踏等)、舞蹈编导理论与技法 (包含:单、双、三人编舞技法、群舞调度、现代编舞意识、交响编舞技法、少儿编舞技法)、舞蹈剧目与赏析、中外舞蹈史、大型文艺晚会编导与策划、舞蹈经营等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基训与艺术实践、读书报告、假期见闻、专业实习、毕业论文
 
  专业方向:舞蹈编导与教育和流行舞蹈与舞蹈经营管理。
 
  专业特色: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是流行音乐、舞蹈及新兴科技产业原创产业基地之一,在其行业中急需与之相关的创作人才、艺术经营管理和演艺人才,而深圳与香港、澳门的一体化进程更使深港澳三地的经济文化交流频繁而紧密,深圳大学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与教育方向、流行舞蹈与经营方向)学科利用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与港澳乃至新加坡、韩国等高校、媒体、文化企事业单位进行交流合作,使学生能够获得更好的学习机会,更丰富的资源和更广阔的就业空间。
 
  4.音乐学(声乐演唱):
 
  培养目标:为适应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要求学生在系统学习专业理论基础上,了解相关学科知识,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演唱技巧,具备良好的审美观和创造性思维,能够在群众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艺术团体、影视传媒机构、学校担任音乐策划、表演、宣传和教学工作,素质好、上手快、适应性强的事业骨干和创业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基础、复调基础等)、声乐(美声、民族、流行演唱等)、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电脑音乐制作、歌曲写作、艺术实践、形体与舞蹈等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专业实习、社会实践(读书报告与假期见闻)、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5.音乐学(器乐演奏):
 
  培养目标:为适应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要求学生在系统学习专业理论基础上,了解相关学科知识,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演奏技巧,具备良好的审美观和创造性思维,能够在群众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艺术团体、影视传媒机构、学校担任音乐策划、表演、宣传和教学工作,素质好、上手快、适应性强的事业骨干和创业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基础、复调基础等)、器乐(民乐、西洋乐、键盘)、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电脑音乐制作、歌曲写作、艺术实践、形体与舞蹈等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专业实习、社会实践(读书报告与假期见闻)、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6.音乐学(作曲---时尚创编):
 
  培养目标:为适应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要求学生在系统学习专业理论基础上,了解相关学科知识,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演奏技巧及编创技术,具备良好的审美观和创造性思维,能够在群众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艺术团体、影视传媒机构、学校担任音乐策划、表演、宣传和教学工作,素质好、上手快、适应性强的事业骨干和创业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电脑音乐制作、多声音乐写作、电子音乐制作、广告音乐、动漫音乐、影视音乐以及流行音乐、艺术实践、形体与舞蹈等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专业实习、社会实践(读书报告与假期见闻)、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7.表演(学前艺术(师范)):
 
  培养目标:表演(学前艺术教育)专业为适应广东省各地学前艺术教育快速发展和人们期盼下一代身心健康成长、享受高质量学前教育的迫切需要,按学前教育新理念,培养较为系统地掌握现代儿童艺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具有较扎实的儿童艺术基础知识,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与扎实的儿童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儿童艺术教育能力与发展潜质;较熟练地掌握英语的骨干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学前普通艺术技能课程、学前艺术特色课程和学前英语教育三个特色技能平台课程:钢琴琴法、美术、声乐、舞蹈、音乐教育与美术教育、幼儿园活动设计、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见习、教育实习(含顶职实习)、读书报告、假期见闻(含假期实践)、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8.美术学:
 
  培养目标:为社会培养素质好、基础好、上手快、转型快,具有独立研究和创作能力、具有人文素养和创新思维,并能胜任美术创作及学校、出版机构、机关和企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和创业创新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中外美术史、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篆刻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专业实习、读书报告、艺术考察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者不予录取。
 
  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艺术设计学院现有本科5个系8个方向: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设计艺术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及艺术硕士点(招不脱产研究生班)。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近3年学生在各类比赛及展览中获奖100多项。2009年有16件作品入选“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其中有一件作品获金奖。
 
  学院拥有市文科重点研究基地――深圳现代艺术与设计研究中心,办有公开出版发行的院刊《设计学刊》与《中国版画》杂志。
 
  学院建有7个实验室:动画实验室、服装设计实验室、环境设计实验室、产品设计实验室、设计基础实验室、视觉传达设计实验室及陶艺实验室。院图书资料室有专业图书24000多册。
 
  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已基本形成一支学有专长,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朝气蓬勃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工68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行政人员9人。有正高职称的14人,副高职称者20人,中级职称者23人,有博士学位的11人。
 
  学院主页:http://art.szu.edu.cn
 
  咨询电话:0755-26557391
 
  咨询邮箱:sjx@szu.edu.cn
 
  专业介绍:
 
  1.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工业新产品开发设计、造型设计、家具设计及展示设计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产品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计算机应用,设计管理,材料与工艺,设计方法论,人体工学,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者不予录取。
 
  2.服装设计与工程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好综合素质,能够从事服装设计、品牌策划、品牌形象设计与管理、产品的陈列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和专卖店设计及市场营销与管理的专门人才。
 
  (1)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
 
  主要课程:女装设计与工艺、男装设计与工艺、童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画技法,立体裁剪,中外服装史,设计管理学,服装产品设计与规划和毕业设计等课程。
 
  (2)服装品牌策划与市场营销方向:
 
  主要课程:设计管理、服装品牌策划与推广、服装产品开发规划与整合、服装市场营销、时装广告与展示设计、品牌战略策划、时装摄影、品牌形象设计与策划、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者不予录取。
 
  3.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和居住空间室内设计的设计师,从事景观设计、艺术品陈设设计和设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表现技法,室内设计原理,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别墅设计,景观设计原理,社区环境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建筑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广场景观设计,图形创意,字体和编排设计及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者不予录取。
 
  4.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等方面的平面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标志设计,插图设计,图表设计,销售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CIS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者不予录取。
 
  5. 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意策划师和经理人。即具备设计艺术学知识,兼通管理学、营销学、广告学、传播学等学科知识,掌握整合营销传播(IMC)实务,能在设计、广告、动漫、游戏、企划、会展旅游、营销传播、文化传播、品牌顾问、传媒出版、艺术经营、商务咨询、公共事业、教育学术等机构及企业,从事创意策划及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如创意总监、营销总监、设计总监)。
 
  主要课程: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广告策划、文化品牌营销、设计策划与管理、会展策划、艺术品投资与收藏、演艺营运与策划、城市品牌战略与城市营销、品牌整合设计。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者不予录取。
 
  6.动画
 
  培养目标:现有数字媒体和动画艺术两个培养方向。数字媒体方向主要培养具备影视动画及美术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可以在互动媒体、新媒体、游戏、网络媒体及影视特效等岗位上从事相关设计与制作的专业人才;动画艺术方向主要培养具备影视动画及美术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可以在动画美术设计、动画编导及动画制作等岗位上从事相关设计与制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动画导论,原画与动画基础,三维动画、视听语言,摄影与摄像,动画前期创意设计,动画造型设计,非线性编辑,后期合成,动画短片创作(1),动画短片创作(2),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者不予录取。
 
  深圳大学2013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538名,分区域分专业计划如下:
 
  一、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 报名与考试
 
  ㈠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㈡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仅限广东考生):报考表演(影视戏剧、学前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学(声乐演唱)、音乐学(器乐演奏)、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请于2013年2月6日至20日,通过互联网登陆 http://210.39.2.10:7001/szexam/bm/login.jsp(点击登录)进行预报名,并通过网上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注:除广东省的考生外,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设考点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无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广东考生已通过网上预报名的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⑴交验身份证原件和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广东考生报考音乐学(声乐演唱)、音乐学(器乐演奏)、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专业同时需提供艺考合格证】,交复印件;
 
  ⑵备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⑶缴交报名费: 广东省音乐类考生200元,广东省外音乐类考生235元,广东省外美术类考生210元。
 
  ⑷认真填写或核对报名表,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㈢现场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或按考生当地省招办公布的执行):
 
  ㈣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1.艺术设计学: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2.美术学: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3.表演(影视戏剧):
 
  初试:⑴声乐;⑵文学作品朗诵;⑶集体小品。
 
  复试:⑴舞蹈;⑵双人或三人小品。
 
  4.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⑴自我介绍;(2)自备稿件朗读;
 
  复试:⑴即兴评述;⑵才艺展示。
 
  5.舞蹈编导:
 
  初试:⑴自选舞蹈片段(不限舞种,2分钟内);⑵基本功;⑶特长展示(综合素质)。
 
  复试:⑴技能技巧与舞蹈片段;⑵模仿与即兴舞蹈或音乐编舞;⑶口试;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6.音乐学(声乐演唱):
 
  初试:声乐表演(不限演唱方式);
 
  复试:⑴专业复试;(2)基本乐科。
 
  7.音乐学(器乐演奏):
 
  初试:器乐表演(不限乐器种类);
 
  复试:⑴专业复试;(2)基本乐科。
 
  8.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编创):
 
  初试:⑴器乐(不限乐器种类);(2)呈交原创作品;
 
  复试:⑴器乐和面试;(2)和声、旋律写作;(3) 基本乐科。
 
  9.表演(学前艺术(师范)):
 
  ⑴形体展示;⑵钢琴;⑶朗诵;⑷素描。
 
  三、 录取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1.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学前艺术(师范))和美术类: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
 
  2.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学(声乐演唱)、音乐学(器乐演秦)和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创编):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30%(按四舍五入规则)。文章来自:中国艺考网(www.yikao.cn)
 
  四、 专业介绍
 
  1.师范学院
 
  特别说明:新生入学后,将在师范学院表演(影视戏剧) 、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学(声乐演唱)、音乐学(器乐演奏)、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编创)、表演(学前艺术)专业中,按照考生自愿报名的方式,将选拔出30名左右有志于流行歌曲演唱的学生进入深圳大学金钟音乐学院学习。
 
  金钟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与中国音乐家协会、深圳广电集团合作建设,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主席任名誉院长,著名音乐人付林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借助唯一常设的国家级音乐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的品牌效应,建成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市场运作于一体的特色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负责招生、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国音协负责充实、增强专业师资,开设“名家课程”,整合行业高端资源;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特殊教学资源和推广运营。
 
  2.艺术设计学院
 
  特别说明:艺术设计学院在广东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院”,在外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五、 有关说明
 
  1.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计划独立排名,广东省深圳市内和市外分开排名。
 
  2.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4月前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4月下旬以挂号信函形式寄发给考生本人;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 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关于规范艺术类招生的要求,学前艺术专业方向2013年为最后一年校考招生,2014年若按艺术类招生将按音乐类统考方式录取,不再进行校考。详见当年公布的简章。
 
  六、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深圳大学2013年本科艺术类考试大纲
 
  ★艺术设计学院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术科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所在设点招生省的具体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统考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想象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广东省考生按照广东省2013年美术术科招生政策,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在广东省以外设点的美术术科考试包括素描、色彩两项内容。
 
  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对生活周边事物的观测、记忆、概括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对色彩的概括、组织、以及色彩表现技法的能力。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评分,美术术科统考总分满分300分。
 
  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总分为素描、色彩二科得分之和。
 
  五、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考试形式:写生、默写或命题;②考试范围:静物、人物头像、石膏头像、生活场景等;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均可(考生自带);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50分,其中:
 
  构图占25%
 
  造型与比例占20%
 
  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占25%
 
  表现手段与技法占30%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考试形式:写生、默写或命题;②考试范围:静物、人物头像、风景等;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纸(考场提供);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④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50分,其中:
 
  构图占20%
 
  色彩关系占30%
 
  色彩造型能力占25%
 
  色彩表现技法占25%
 
  六、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素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美术学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美术学专业术科考试是我校组织的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我校美术学专业高考招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客观、准确的成绩评定的目的,为我校的美术学专业招收合格新生提供录取依据。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考试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应用能力。以上六个内容的测试,集中体现在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基础科目的考试中。
 
  三、考试目的和任务
 
  通过素描的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通过色彩的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通过速写的考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包括人物动态的组合)或人物与环境的整体表现,同时注重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画面的构图和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广东省考生按照广东省2013年美术术科招生政策,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
 
  在广东省以外设点的美术术科考试包括素描、色彩和速写三项内容。
 
  美术术科考试具体要求见各项目考试内容和形式。
 
  ㈠素描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①静物写生;②石膏头像写生; ③人物头像写生;④根据图片或相关资料完              成素描考试。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考生自带);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5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20%;造型与比例占30%;深入与刻画占25%;表现手段与技法占25%
 
  5、试卷样卷:统一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美术术科考试样卷。
 
  ㈡色彩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①静物写生;②人物头像写生;③根据图片及相关资料完成色彩考试;④默写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①8开水彩纸(考场提供);②水粉颜料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带);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15%;色彩关系占35%;色彩造型能力占25%:色彩表现技法占25%
 
  5、试卷样卷:统一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美术术科考试样卷。
 
  ㈢速写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①人物动态速写或默写;②人物动态的组合速写或默写;③人物与环境的组合速写或默写。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②铅笔、炭笔(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15%;人物动态表现占30%;造型与比例占30%;表现技法占25%
 
  5、试卷样卷:统一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美术术科考试样卷。
 
  ㈣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素描、色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演员素质(观察力、感受力、想象力、表现力、注意力、判断与思考力、适应力和形象感、节奏感、幽默感、信念与真实感以及体裁感、整体感、审美感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并有一定的形体和声音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影视戏剧表演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影视戏剧表演和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艺术类学生。
 
  二、考试项目
 
  1.初试:⑴声乐;⑵文学作品朗诵;⑶集体小品
 
  2.复试:⑴舞蹈;⑵双人或三人小品;
 
  注: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⑴初试: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演唱;朗诵一篇文学作品,自选,体裁不限;根据主考的命题,集体构思小品一个,现场表演。
 
  ⑵复试:自选舞蹈、武术、健美操等相关形体表现的内容一项,现场展示;根据主考的命题,2人或3人构思小品1个,现场表演。
 
  注:集体小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2人或3人小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
 
  2.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内容:⑴初试进入复试标准:声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文学作品朗诵感情饱满、理解深刻、表达准确、节奏把握到位;小品想象丰富,人物形象鲜明、准确,有较强的信念感、真实感,行动积极符合逻辑,形体松弛自如。⑵复试进入文考标准:形体表现力强,富有爆发力,节奏感强,软度适中;小品构思巧妙,内容贴近生活、符合逻辑,行动真实、有机,注意力集中。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统考成绩满分300分。初试、复试均按照满分300分进行评分。
 
  终评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不再计入终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300分):声乐(90分)文学作品朗诵(90分)、集体小品(120分)
 
  复试(300分):舞蹈(90分)、双人或多人小品(210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双人或多人小品、舞蹈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舞蹈编导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与教育、流行舞蹈与经营)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本考试应具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舞蹈基础;是否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是否具备良好的节奏感和协调性,并有一定对舞蹈风格的把握能力及表现能力;具备一定的想象力、创造力和综合素质;选拔出具有舞蹈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舞蹈编导、教育及舞蹈演艺、传播等工作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合格学生。
 
  二、考试项目
 
  1、初试:⑴自选舞蹈片段、不限舞种(不超过2分钟);⑵基本功;⑶特长展示(综合素质)
 
  2、复试:⑴技能技巧与舞蹈片段;⑵模仿与即兴舞蹈或音乐编舞;  ⑶口试;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⑴初试:自选舞蹈片段(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以及街舞、爵士、拉丁等多种形式的流行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基本功;特长展示(声乐、器乐、朗诵等其他综合素质)。
 
  ⑵复试:技能技巧(跳、转、翻以及流行舞中的各类技巧)与舞蹈片段(初试舞蹈片段的精华4-6个八拍,无需音乐伴奏);模仿与即兴舞蹈或音乐编舞;口试。
 
  2、评分标准
 
  初复试满分各为300分,评分根据以下内容:
 
  ⑴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
 
  ⑵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⑶舞蹈剧目表演连贯、完整。
 
  ⑷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⑸具备一定的创造能力和想象能力。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与教育、流行舞蹈与经营)术科成绩满分300分。
 
  初试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进入复试。
 
  终评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不再计入终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300分):舞蹈片段(150)分,基本功(120)分,特长展示(30)分
 
  复试(300分):技能技巧与舞蹈片段(150)分,模仿与即兴舞蹈或音乐编舞(120)分,口试(30)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技能技巧与舞蹈片段、模仿与即兴舞蹈或音乐编舞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的基本素质(标准的语音和普通话、准确的发声、基本的即兴语言表达能力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等);并有一定的声音表现能力,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从中选拔出毕业后能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现场报道及解说、影视配音以及相关领域工作,或能从事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语言传播人才。
 
  二、考试项目
 
  1.初试:自我介绍与自备稿件朗读(限时3分钟内)
 
  2.复试:⑴即兴评述  ⑵才艺展示
 
  注: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可化淡妆。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⑴初试:自我介绍与自备文学作品,不限体裁,现场朗读。
 
  ⑵复试:3—5名考生一组,主考现场命题,给3—5分钟准备时间,即兴进行评述;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现场展示。
 
  注:自我介绍与自备稿件朗读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即兴评述时间控制在3分钟。
 
  2.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标准:
 
  ⑴初试进入复试标准:
 
  自我介绍清晰流畅,内容生动、真实,语音标准、音色纯正;自备稿件朗读理解准确,感情饱满、表达流畅、节奏把握到位。
 
  ⑵复试入文考标准:
 
  语言表达准确流畅;语言即兴组织和评述能力强;评述角度新颖,关注生活现实,有感而发;思维活跃,富有创造力和想象力;心理素质好、形体自然放松。才艺表现突出。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术科统考成绩满分300分。初试、复试均按照满分300分进行评分。
 
  终评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不再计入终评;初试成绩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进入复试;设一试考试的省份以本次考试成绩为终评成绩。
 
  评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300分):自我介绍(90分)、自备稿件朗诵(210分)
 
  复试(300分):即兴评述(210分)、才艺展示(90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即兴话题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音乐学(声乐演唱)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以声乐演唱(不限演唱方式)为主项的考生,通过表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舞台展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为目的。
 
  二、考试项目
 
  初试: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
 
  复试: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并需参加基本乐科的考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复试: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通俗歌曲等。
 
  说明:①考生自带伴奏谱或伴奏碟,省外根据当地情况确定,考场可使用伴奏带;
 
  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
 
  2、评分标准
 
  ⑴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⑵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⑶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注: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规定。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满分300分):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进入复试。
 
  声乐演唱(不限演唱方式);
 
  2、复试(满分300分):
 
  ⑴声乐演唱(满分225分):
 
  不限演唱方式、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⑵基本乐科(满分75分)——视唱(15分)、练耳(24分)、乐理(36分):其中乐理与练耳为笔试、视唱为现场考试
 
  注:基本乐科须达标,达标分数为37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乐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六、基本乐科:(注:1.校考仅适用于湖北、河北两省考生;2.基础乐科(视唱练耳、乐理)是复试学生必考项目;3.广东考生以统考成绩为该项目计入)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及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⑴笔试部分(听音24分、乐理36分)
 
  ①听音: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听写。
 
  ②乐理:参阅李重光编著《基本乐理》教材。
 
  ⑵面试部分(视唱15分)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调式内,含变化音。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
 
  3.试卷结构
 
  (I)笔试部分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应将答案写在答卷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听音填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每和弦均给一次标准音。
 
  ④节奏:连续播放三遍
 
  ⑤旋律:连续播放四遍。
 
  (Ⅱ)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现场抽考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
 
  视唱题由现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要求用蓝色、黑色水笔答卷,不得用涂改液涂改。
 
  面试部分: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5.主要参考书目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练耳教程》许敬行、孙虹
 
  6.题型:参照广东省艺术类考试大纲给出的题型。
 
  ★音乐学(器乐演奏)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以器乐(不限中外乐种)为主项的考生,通过考试测定考生演奏水平、演奏方法、综合表现能力、音乐表现、舞台展现和生理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为目的。
 
  二、考试项目
 
  1.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现场背谱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复试:现场背谱演奏二首自选作品(其中一首可重复初试演奏作品、一首练习曲),并需参加基本乐科的考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复试:
 
  民族器乐---传统乐曲、协奏曲、练习曲等(自选作品);
 
  西洋管弦乐---中外乐曲、协奏曲、奏鸣曲、练习曲变奏曲、复调等。
 
  键盘(钢琴、手风琴)---中外乐曲、奏鸣曲、练习曲、变奏曲、复调等。
 
  说明:①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可以不做反复;
 
  ②乐器自备;③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2、评分标准
 
  ⑴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⑵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⑶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⑷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基本符合。
 
  说明:①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可以不反复;
 
  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③考生必须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大指和小指间能伸展至八度。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满分300分):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进入复试。器乐演奏(不限乐器种类);
 
  2、复试(满分300分):
 
  ⑴器乐演奏(满分225分):现场背谱演奏二首自选作品(其中一首可重复初试演奏作品、一首练习曲)
 
  ⑵基本乐科(满分75分)——视唱(15分)、练耳(24分)、乐理(36分):
 
  其中乐理与练耳为笔试、视唱为现场考试,
 
  注:基本乐科须达标,达标分数为37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乐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六、基本乐科:(注:1.校考仅适用于湖北、河北两省考生;2.基础乐科(视唱练耳、乐理)是复试学生必考项目;3.广东考生以统考成绩为该项目计入)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及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⑴笔试部分(听音24分、乐理36分)
 
  ①听音: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听写。
 
  ②乐理:参阅李重光编著《基本乐理》教材。
 
  ⑵面试部分(视唱15分)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调式内,含变化音。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
 
  3.试卷结构
 
  (Ⅰ)笔试部分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应将答案写在答卷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听音填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每和弦均给一次标准音。
 
  ④节奏:连续播放三遍
 
  ⑤旋律:连续播放四遍。
 
  (Ⅱ)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现场抽考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
 
  视唱题由现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要求用蓝色、黑色水笔答卷,不得用涂改液涂改。
 
  面试部分: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5.主要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练耳教程》许敬行、孙虹
 
  6.题型:参照广东省艺术类考试大纲给出的题型。
 
  ★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创编)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以作曲-时尚编创为主项的考生,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是否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一门器乐表演的条件,作曲编创能力和水平、音乐综合表现能力和音乐创作基本知识。
 
  二、考试项目
 
  初试:考生现场演奏一首钢琴或其他器乐作品,同时呈交至少一首原创作品(歌曲或器乐作品等,乐谱和有声资料均可);
 
  复试:笔试 + 面试(笔试试卷中含和声、旋律写作),并参加基本乐科的考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复试;
 
  注:①和声考试范围为基础和声(不超过离调);②音乐写作只要求单声部旋律写
 
  2.评分标准
 
  ⑴和声:具有正确的写作方法;
 
  ⑵旋律写作:乐句流畅、结构合理、音乐形象完整;
 
  ⑶面试:考察考生的基本编创能力;
 
  ⑷作品:呈交的自创音乐作品流畅完整,具有相应的写作基础,能够正确把握音乐创作的能力;能较好地体现出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注: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身高符合招生规定。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满分300分):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进入复试。
 
  器乐演奏(不限乐种);
 
  2、复试(满分300分):
 
  ⑴笔试 + 面试(笔试试卷中含和声、旋律写作)(满分225分):
 
  ⑵基本乐科(满分75分)——视唱(15分)、练耳(24分)、乐理(36分):
 
  其中乐理与练耳为笔试、视唱为现场考试,
 
  注:基本乐科须达标,达标分数为37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乐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六、基本乐科:(注:1.校考仅适用于湖北、河北两省考生;2.基础乐科(视唱练耳、乐理)是复试学生必考项目;3.广东考生以统考成绩为该项目计入)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及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⑴笔试部分(听音24分、乐理36分)
 
  ①听音: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听写。
 
  ②乐理:参阅李重光编著《基本乐理》教材。
 
  ⑵面试部分(视唱15分)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调式内,含变化音。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
 
  3.试卷结构
 
  (Ⅰ)笔试部分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应将答案写在答卷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听音填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每和弦均给一次标准音。
 
  ④节奏:连续播放三遍
 
  ⑤旋律:连续播放四遍。
 
  (Ⅱ)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现场抽考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
 
  视唱题由现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要求用蓝色、黑色水笔答卷,不得用涂改液涂改。
 
  面试部分: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5.主要参考书目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练耳教程》许敬行、孙虹
 
  6.题型: 参照广东省艺术类考试大纲给出的题型。
 
  ★表演(学前艺术(师范))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学前艺术基本技能;是否具有较全面的钢琴、形体、美术、朗诵能力和专业形象气质。选拔出具有学前艺术教育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学前儿童教育、特别是儿童艺术教育的合格教师。
 
  特别说明: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关于规范艺术类招生的要求,学前艺术专业方向2013年为最后一年校考招生,2014年若按艺术类招生将按音乐类统考方式录取,不再进行校考。详见当年公布的简章。
 
  二、考试项目
 
  1.钢琴(自选曲目);
 
  2.形体展示(自选舞蹈片段);
 
  3.朗诵(限普通话,自备资料);
 
  4.素描。
 
  说明:具体要求见下面各科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总分满分300分(注:各考试现场评分按100分制记分)。各项考试占术科考试总分300分的1/4(即75分)。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考试现场评分计算办法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具体要求见各科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㈠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钢琴曲的演奏,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方法、演奏技术及对钢琴音乐的艺术感受能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内容:自选一首中外乐曲、奏鸣曲、变奏曲、练习曲等。
 
  形式:考生现场背谱演奏自选钢琴作品一首。
 
  3.评分标准:
 
  钢琴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依据为:
 
  ⑴演奏方法、演奏姿势正确;
 
  ⑵乐曲演奏完整、规范、读谱准确;
 
  ⑶能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有一定的表现力;
 
  ⑷具有一定的把握乐曲中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㈡形体展示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是否具备身体的协调性;是否具有良好的心理节奏感及表现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现场表演一段自选舞蹈片段(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芭蕾舞、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流行舞)。
 
  说明:①不用音乐;②主考教师可根据考生形体展示情况控制时间。
 
  3.评分标准:
 
  舞蹈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依据为:
 
  ⑴具备一定的身体协调性及基本表现力;
 
  ⑵具有良好的节奏感;
 
  ⑶动作优美流畅。
 
  ㈢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美术基础知识;是否具有良好的美术观察力、感受力,并具备一定的绘画表现力和美术学习潜能。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在两个小时内完成一幅静物素描写生,内容包括瓜果、陶罐和衬布等。
 
  3.素描评分标准
 
  素描总分100分,评分依据为:⑴构图完整;⑵造形准确和比例合理;⑶具备基本的空间理解和塑造能力。
 
  ㈣朗诵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朗诵测查考生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和朗诵水平。
 
  2.考试内容和形式
 
  由考生自选朗诵材料。
 
  3.评分标准
 
  朗诵考试满分100分,评分依据为:
 
  ⑴语音标准:吐字清晰,声母、韵母、声调标准,连读音变准确。
 
  ⑵朗读技巧:语言流畅,语速适中,停顿得当,语调准确。
 
  ⑶表情自然,气质文雅,性格活泼,谈吐大方,情感表达适度。
 
  ㈤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素描、朗诵、钢琴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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