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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体育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12-20 19:36:03

 

  表演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掌握表演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专业表演团体、表演性组织、学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表演、教学、编导工作的一专多能型的优秀体育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概论、外语、计算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技能学习、教育学、心理学、艺术概论、表演基础理论与技能、音乐基础理论、表演剧目、编导理论与实践、专项理论与训练、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舞蹈、芭蕾基训、现代舞基训、民间舞、表演化妆艺术、流行舞、教学实践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就业方向:国际国内体育表演性组织、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学校、专业表演团体、健身俱乐部等单位。
 
  表演专业招生计划
 
  2012年计划招生160人,文史、理工类兼收,面向全国招生,不作分省计划。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5.16-22周岁,即1990年9月1日-199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女1.60米(含)以上;
 
  7.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
 
  (二)专业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报考要求
 
  1.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2.如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获得专业合格证书。如省统考未涉及,则考生只需要参加校考;
 
  3.考生文化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zs.bsu.edu.cn
 
  网报时间:2012年1月10日-2月10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照相、确认时间:2012年3月1日8:00-17:00
 
  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校内(具体地点我校招生主页上另行通知)。
 
  2.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本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交验下列材料,并交纳报考费用。
 
  (1) 考生在当地招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时,获得的带有本人考生号的《×××省(市、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四)报名及考试费用
 
  报名及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报名完毕要求退考者,费用一律不退。
 
  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2年3月3日-3月4日(初试、复试)
 
  (二)考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校内
 
  (三)考试设项:体育舞蹈 健美操 舞蹈(三个项目,考生可以任选其一)
 
  (四)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1.体育舞蹈(标准舞、拉丁舞)
 
  初试(50分)
 
  (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分):芭蕾基本技术
 
  复试(50分)
 
  专项技术:(1)体育舞蹈自编组合(40分)
 
  (2)体育舞蹈抽选组合(10分)
 
  2.健美操(竞技健美操、啦啦操)
 
  初试(50分)
 
  (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分):
 
  a.自选难度动作(10分) b.规定难度动作(20分)
 
  复试(50分)
 
  专项技术:竞技健美操或啦啦操自编成套动作
 
  3.舞蹈(中国舞、现代舞、芭蕾舞、流行舞)
 
  初试(50分)
 
  (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分):技术技巧组合
 
  复试(50分)
 
  专项技术:剧目表演
 
  注意事项
 
  1.报考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体育舞蹈自编组合伴奏音乐由考生本人自备CD盘,体育舞蹈抽选组合伴奏音乐由我校提供。
 
  2.报考健美操、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所需伴奏音乐由本人自备CD盘。
 
  3.要求考生自备CD盘中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5.考生须登录我校招生主页详细查阅《2012年北京体育大学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6.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可外请陪考担任舞伴。陪考人员只能陪一名考生进行考试,无需进行网上报名,但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两张,到我校办理陪考手续,否则考试当天不允许进入考场。
 
  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学    费:10000元/学年     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 100084
 
  联系电话: 010-62989047(招生工作处) 62962610(体育艺术系)
 
  传    真:010-62989342
 
  学校网址: http://www.bs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bsu.edu.cn
 
  电子邮箱: yishu@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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