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招生人数:60人
招生对象:全国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录取方式:1.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2.云南财经大学认可各省(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3.福建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福建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 50%。
4.云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云南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x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30 排序从高到低录取,5.四川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位次从高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50%+专业统考成绩x750/300x50%,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向上取整),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6.重庆市: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重庆市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位次从高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1750x300x50%+专业统考成绩x50%。
7.江苏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x0.6+(专业分:专业满分)x0.4]x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8.湖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湖北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x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x60%)x2。
9.浙江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浙江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高考总分x50%+专业省统考成绩x2.5x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10.山东省:文化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格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50%+专业成绩x750/300x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1.陕西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陕西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x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x高考文化课满分)x50%。
12.河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河北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750x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 位小数。
13.投档成绩相同,生源省份无相应规定的,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文、理)、专业统考科目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专业统考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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