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招生人数:130人
招生对象:分省
省份 | 人数 | 承认统考成绩 |
湖北 | 43人 | 是 |
河北 | 5人 | 是 |
安徽 | 8人 | 是 |
江苏 | 10人 | 是 |
江西 | 10人 | 是 |
河南 | 12人 | 是 |
湖南 | 17人 | 是 |
广西 | 10人 | 是 |
四川 | 5人 | 是 |
贵州 | 10人 | 是 |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录取方式: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类录取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的,按相应录取规则执行;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按以下规则执行:
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都达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批次线基础上,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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