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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

来源:南京艺术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3-11 1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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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我校有部分专业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考生可按本人专业合格情况选报专业,具体如下:
①理论类: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仅江苏考生)、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
②美术设计类: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④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2、我校艺术类计划在外省不做分省计划,根据考生排名择优录取,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3、我校院校代码,各专业招生批次、专业代码均以考生所属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批复并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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