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 2019 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教育部全科医学实验实训中心高校
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
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硕士专业学位试点高校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医学、工学、教育学】办学特色高校
国标代码:10927
湖北省招生代码:3600
一、湖北科技学院简介
办学性质:湖北省省属公办普通综合性本科院校
办学水平:1937 年创校,1977 年开办本科教育,2007 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2011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药学),2015 年获批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办学规模:18 个教学院
教职员工 1800 人
校园面积 1800 亩
学仪器设备总值 1.8 亿元
全校学生 1.8 万人
选择湖北科技学院的八大理由:
办学历史悠久 文化积淀深厚
学科门类齐全 办学特色鲜明
师资力量雄厚 教育资源丰富
朋辈互相激励 团结携手并进
求学全程无忧 奖助体系健全
创业氛围活跃 就业质量良好
校园文化丰富 专业比赛多样
区位优势突出 交通出行便利
二、院部简介
艺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起源于 1992 年原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办的工艺美术系。2002 年原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原咸宁医学院合并组建咸宁学院时将工艺美术系与音乐系合并为艺术学院;2012 年咸宁学院更名为湖北科技学院,同年年底将艺术学院撤销,分别组建艺术与设计学院和音乐学院。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目前己有专业教师 77 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 17 人,讲师 58 人,获博士、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 62 人。
学院现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四个本科专业。学院教学实力雄厚、设备齐全、拥有专业教学楼三栋,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一个。建有设计工作室、陶艺工作室、雕塑工作室、模型制作室、多媒体教室等专业教学场所,能很好地满足教学需要。近三年来,学院致力于“严谨、勤奋、团结、进取”的优良院风,不断深化内涵建设,在科研与人才培养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教师先后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 20 余项,发表作品 50 余幅、发表科研论文 100 余篇,作品获奖 30 余次。由于学院重视学生素质培养,学生各类美术大赛、设计大赛中分别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学生近几年毕业良好,就业率达 97.5%,学生就业遍布全国各地。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表演和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三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 42 人,其中专职教师 35 人,教授 5 人,副教授 10 人,博士 3 人,在读博士 5 人,校学科带头人 1 人。聘请彩虹学者 2 人(武汉大学艺术学院刘进清教授、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吴凡教授)、揽月学者 2 人(西安音乐学院副院长崔炳元教授、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傅才武教授)。
学院拥有面积达 6000 平方米的教学楼,有琴房 87 间、多媒体音乐教室 3 间、数码钢琴教室 3 间、舞蹈排练厅 4 间、器乐排练厅 1 个、MIDI 音乐制作室 2 间、现代化多功能录音室 1 间、多功能排练厅 2 间、学术报告厅 1 间、小型音乐演出厅 1 个。
学院建有“鄂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表演艺术类)”科研平台,与鄂南文化研究中心共建“鄂南民间音乐舞蹈研究所”,为鄂南民间音乐与舞蹈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挥重要作用。近五年来,全院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300 多篇,出版学术专著 10 部,教材 10 余部。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2 项,先后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近 20 项。
学院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和实践技能的培养提高,定期举办系列演出活动,组建了大学生艺术团、鄂南非遗演出团以及戏曲传承工作坊等。2018 年我院 16 级舞蹈表演学生汪鸿志参加了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赞赞新时代》等四个舞蹈表演节目,另外舞蹈表演学生在“锦绣之花”全国舞蹈菁英赛中获一金、两银、一铜的好成绩。学院目前正与日本东邦音乐大学洽谈国际化办学合作事宜。
人文与传媒学院
人文与传媒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 56 人,其中教授 11 人,副教授 28 人;博士后 4 人,博士 21 人;聘有彩虹学者 3 人,揽月学者 1 人。开设有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编导、网络与新媒体 5 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规模达到 1000 人。学院教学科研设施齐备,技术先进,拥有面积达 10000 平方米的教学楼,建有虚拟演播厅、非线性编辑实验室、平面设计、影像制作、影视后期包装等多个实验室。
近年来,学院科研成果丰硕,先后承担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6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9 项,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1 项,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 10 项,获得湖北省社科成果奖 4 项;编写十二五规划教材多部,建有省级视频公开课程 2 门;为湖北省“荆楚卓越新闻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的承担方。
学院视学生的成功为学院最大的成功,定期举办摄影竞赛、微电影竞赛、广告设计竞赛、文化创意竞赛等活动,近年来已获得国家级奖项 20 个,省级奖项30 个。此外,学院响应中央号召,大力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思维、能力的高素质新型创业人才,并以“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和赛事为抓手进行锻炼落实。目前已孵化创业公司五个,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毕业生深受机关、影视行业、学校、文化基地等企事业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招生学院及专业
学院 | 专业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舞蹈表演、表演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专业介绍
美术学(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较高的文化素养,具备从事中、小学校美术教学、科学研究和文化管理能力,能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服务的美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国画、写意花鸟、书法篆刻、油画静物、油画风景、油画人体。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设计理念与设计技能,知识面较宽、理论基础较好、实践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标志与 CI 设计、版式设计、招贴设计、图形创意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网页设计、flash 动画、三维动画、影视后期制作。
环境设计(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与室内外环境建设艺术有关空间和规划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创新设计理念,具有现代设计师的基本素养,具有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环境设计、艺术研究和文化管理等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材料与工艺、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 CAD 、3D StudioMax)、模型设计制作、工程概预算、家具与陈设设计、展示设计、园林与景观设计、景观建筑设计、室内设计。
产品设计(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产品设计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理念,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现代创新理念,具有从事产品设计、艺术研究和文化管理等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工业设计概论、人体工程学、产品设计表现技法、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机械制图、金工实习、产品造型材料与工艺、模型制作工艺、概念设计。
音乐学(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中、小学校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及其他音乐文化工作者、音乐教育工作者,具有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弹唱(钢琴即兴伴奏)、民族民间音乐。
舞蹈表演(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政治思想好、科学文化素质高、服务基层意识浓,系统掌握舞蹈表演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舞蹈编创能力、表演能力和舞蹈教学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础训练、舞蹈基本技术与技巧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基础训练、中国舞蹈史、西方舞蹈史、舞蹈作品赏析、现代舞基础训练、舞蹈解剖学、舞蹈编创、鄂南民间舞蹈、荆楚乐舞。
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影视戏剧表演与编创、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表演和创作能力,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够在舞台上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的塑造的应用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技能、剧目、台词、形体、舞台技能、戏剧概论、中外戏剧史、声乐、影视表演创作与理论、剧目、毕业剧目创作(表演)。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拍摄、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各类媒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影视作品编创与宣传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广播电视艺术概论、摄影技术与艺术、影视写作、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摄像技术与艺术、非线性编辑技术、电视专题与专栏、视听语言、广播电视编导业务、影视后期制作。
五、2019 年艺术类专业计划一览表(最终以省厅下达计划为准)
省份 | 小计 | 美术学 | 音乐学 | 舞蹈表演 | 广播电视编导 | 表演 | 科类 |
小计 | 630 | 402 | 100 | 30 | 68 | 30 | |
湖北省 | 185 | 115 | 20 | 10 | 25 | 15 | 艺术文理 |
湖南省 | 75 | 30 | 20 | 10 | 10 | 5 | 艺术文 |
江西省 | 60 | 42 | 8 | 10 | 艺术文理 | ||
江苏省 | 45 | 35 | 10 | 艺术文理 | |||
安徽省 | 40 | 33 | 7 | 艺术文理 | |||
河南省 | 35 | 20 | 5 | 10 | 艺术文 | ||
广西区 | 30 | 20 | 5 | 5 | 艺术文 | ||
山西省 | 25 | 20 | 5 | 艺术文理 | |||
贵州省 | 25 | 10 | 5 | 5 | 5 | 艺术文理 | |
河北省 | 30 | 10 | 5 | 5 | 5 | 5 | 艺术文 |
山东省 | 20 | 20 | 艺术文 | ||||
新疆区 | 20 | 20 | 艺术文理 | ||||
内蒙古 | 15 | 10 | 5 | 艺术文理 | |||
福建省 | 15 | 10 | 5 | 艺术文 | |||
陕西省 | 10 | 7 | 3 | 艺术文 | |||
六、成绩认定及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达到各省艺术类同批次专业统考合格线和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对依照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 4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舞蹈表演、表演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专业分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考生,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七、学费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 9000 元/年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咸宁大道 88 号
网址:http://www.hbust.com.cn
招 办 电 话:0715-8338003
艺术与设计学院:0715-8338174
音 乐 学 院:0715-8688621
人文与传媒学院:0715-833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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