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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

2011年音乐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5-12-14 15:57:27

 

  一、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学院是湖北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已有38年本科办学历史,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位于国家“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黄石市,交通便利,校区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坐落在长江之滨、青山湖畔、凤凰山下,占地2002亩,由中和苑、凤凰苑、青山苑、丹青苑四大自然相连的区域构成,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学校设有17个教学院、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及文理学院(独立学院),26个硕士点, 46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科)专业,各类在校生两万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其中音乐学院教学大楼和实践基地──“湖师大剧院”被誉为“水上莲花”,是中国第八届艺术节黄石地区的主场馆,其教学设施和功能在全国高校处于一流水平。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稳居湖北省高校前列。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为学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等课程,指导学生就业,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学校”。
 
  二、音乐学院简介
 
  湖北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青山苑校区内,现有音乐学(含音乐教育、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和作曲五个方向)和舞蹈学两个专业,专任教师63人,教授2人,副教授8人,博士2人,设有音乐理论、声乐、钢琴、器乐和舞蹈五个教研室,并外聘教学经验丰富、教科研能力强的教师12人,组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
 
  音乐学院具有现代化的一流办学条件,建有教学大楼10036平方米,楼内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现有标准琴房200余间、钢琴近200台、专用多媒体教室8间、舞蹈教室5间、数码钢琴教室4间,MIDI教室1间、图书阅览室1间,还有电子阅览室、琴房监控室、室内乐排练厅等,仪器设备总值近300万元。面积13000平方米、能容纳千余人的湖师大剧院,作为全国第八届艺术节分会场的主要演出剧场,现已成为音乐学院重要的实践教学实训基地。
 
  三、教育科学学院简介
 
  教育科学学院现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四个本科专业,一个立项建设硕士点。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高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4人,其中专任教师31人,教师中教授、副教授12人,博士(含在读)6人、硕士24人。学院拥有一支较强的学科建设队伍,目前有校级学术带头人(骨干)2人,校级创新团队1个,已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子课题7项,正在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子课题4项,地厅级课题4项。近年来在《高等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心理科学》、《中国心理卫生杂志》、《课程、教材、教法》等国内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发表学术专著5部。
 
  为了培养具有综合性素质的人才,学院投入近70万元,成立了基础心理实验室和综合心理实验室,实验课开出率保持在98%以上。学院还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教师结合科研项目吸收学生参加科研实践,创造条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社会服务方面,学院共建立了22个实习基地,其中学前教育实习基地7个。近两年来,学院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0%以上,为社会输入了大量高素质、复合型教育人才。
 
  四、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
 
  1、音乐教育(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现代音乐教育理念,掌握音乐学基础知识、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基础技能,能够在各种教育机构进行音乐教育和研究、开展音乐活动的新型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和声、曲式、复调、艺术概论、音乐美学、歌曲作法、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声乐、钢琴、器乐、形体训练等。
 
  2、声乐表演(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音乐表演理念,掌握音乐表演技能与音乐表现才能,具备在文艺院团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能力和群众文艺辅导能力,以及从事音乐表演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美学、声乐、意大利语语音、德语语音、戏剧表演、形体训练、钢琴基础等。
 
  3、钢琴表演(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音乐表演理念,掌握音乐表演技能与音乐表现才能,具备在文艺院团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能力和群众文艺辅导能力,以及从事音乐表演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美学、钢琴、钢琴艺术史、钢琴即兴伴奏、钢琴教学法、形体训练等。
 
  4、器乐表演(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音乐表演理念,掌握音乐表演技能与音乐表现才能,具备在文艺院团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能力和群众文艺辅导能力,以及从事音乐表演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美学、形体训练、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古筝、二胡、琵琶、竹笛、笙、阮、三弦、扬琴等。
 
  5、作曲(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创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能在专业文艺院团、广播影视公司、音像出版社等部门从事音乐创作与制作、音乐教学和音乐研究以及音乐编辑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MIDI制作、复调、和声学、对位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学、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美学、音乐赏析等。
 
  (二)舞蹈学(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舞蹈表演技能和舞蹈教学能力,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新型教育工作者,有较强的可塑性,能够在各种教育机构进行舞蹈教育教学和舞蹈研究,以及组织策划各种大中小型舞蹈文艺晚会,能够具有较高舞蹈表演水平、能在各类专业文艺机构从事表演、创作、研究工作的应用复合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基训(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创编、剧目排练、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史、舞蹈解剖学、舞蹈概论、舞蹈鉴赏与作品分析、剑袖、视唱练耳、乐理、音乐赏析等。
 
  (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教育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具备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及多种艺术特长,能在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如幼儿园早教机构、其他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机构等)从事教育、研究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原理、普通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史、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教育管理学、儿童发展、音乐基础、钢琴基础、舞蹈基础、美术基础、幼儿歌曲编创、幼儿舞蹈编创、幼儿英语教学等。
 
  五、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考试科目

音乐学(音乐教育)

120

声乐40%、钢琴或器乐40%、视唱练耳20%

音乐学(声乐表演)

25

声乐75%、视唱练耳25%

音乐学(钢琴表演)

10

钢琴75%、视唱练耳25%(只面向湖北、湖南、江西、山东、内蒙古五省招生)

音乐学(器乐表演)

30

器乐75%、视唱练耳25%

音乐学(作曲)

5

理论笔试70%、钢琴15%、视唱练耳15%(只面向湖北和湖南两省招生)

舞蹈学

60

舞蹈(剧目表演、技巧展示、即兴创编、形体)90%、视唱练耳10%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120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认可考生音乐教育、钢琴表演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取得合格证,高考即可填报志愿。

  注:1、声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和通俗唱法。
 
  2、器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扬琴和三弦。
 
  3、音乐教育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有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板胡、笛子、箫、笙、琵琶、中阮、柳琴、扬琴和三弦。
 
  六、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序号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点

1

内蒙古

1月10-11日

1月12-13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

湖南

1月22-23日

1月24-25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3

江苏

2月10-11日

2月12-13日

南京师范大学

4

江西

2月12-13日

2月14-15日

江西师范大学

5

河北

2月14-15日

2月16-17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6

安徽

2月15-16日

2月17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7

山西

2月15-16日

2月17-18日

山西艺术职院

8

山东

2月21-22日

2月23-24日

济南市招办

9

湖北

2月25-27号

2月26-28号

华中师范大学

10

四川

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时以各省联考成绩为准。

11

辽宁

12

河南

  七、报名考试及成绩查询
 
  1、考生报名:考生凭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到网上公布的各考点现场报名,考生不得跨省报考;
 
  2、报考费用:报考一个专业方向150元,一名考生最多报考两个专业方向。湖北省内报考费用请参阅报名现场海报;
 
  3、考试方式:考试只举行一次,不分初、复试;
 
  4、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两周后对外公布成绩,接受考生查询。公布方式为湖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www.zsxx.hbnu.edu.cn)。成绩公布两周后,进行专业划线,对成绩上线的考生邮寄专业合格证,未上线的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单;
 
  5、合格证发放:按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八、高考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理兼收,考生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的考生,一般男生身高要求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在1.58米以上;
 
  2、学前教育(音乐教育)方向文理兼收,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1.60米以上,女生在1.50米以上,携带肝炎病原者或者其他体检受限的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方向。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学费标准:音乐学、舞蹈学专业90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7500元/年。
 
  九、联系方式
 
  校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编:435002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传真:0714-6573009
 
  E-mail:hbnuzsgz@126.com
 
  网址:www.zsxx.hbnu.edu.cn
 
  音乐学院:0714-6573782
 
  教育科学学院:0714-657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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