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我校在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划定:
美术学:综合分401.6。
艺术设计:综合分403.2。
舞蹈学:综合分409.6。
音乐表演:综合分382.4。
音乐学:综合分417.2。
我校录取原则是按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2011年我校在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划定:
美术学:综合分348.6。
艺术设计:综合分345.6。
舞蹈学:综合分349.56。
音乐表演:综合分353.44。
音乐学:综合分369.44。
我校录取原则是按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2011年我校在浙江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划定:
美术学(文科):综合分400.8。
美术学(理科):综合分390.6。
艺术设计(文科):综合分400.8。
艺术设计(理科):综合分405.6。
舞蹈学:综合分447.2。
音乐学:综合分431.6。
我校录取原则是按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2011年我校在广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划定:
美术学(文科):综合分404。
美术学(理科):综合分382.6.
艺术设计(文科):综合分418.2。
舞蹈学:综合分417.44。
音乐表演:综合分446。
音乐学:综合分428。
我校录取原则是按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2011年我校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划定:
美术学(文科):综合分399.6。
艺术设计(文科):综合分413.4。
舞蹈学:综合分447.6。
音乐表演(声乐):综合分440。
音乐学(声乐):综合分426。
音乐学(器乐):综合分432.8。
我校录取原则是按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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