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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外招生专业考试成都考点音乐类专业考生须知

来源:四川音乐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1-19 09:24:06

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请考生于7月9日10:00后登录微信端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考试《准考证》(以防遗失,建议备份),并按照专业考试《准考证》上安排的考试(点名)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1.笔试:7月12进行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见附件)。


2.面试: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附件。


3.注意:考生所报专业面试和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疫情防控材料检验及入场要求


1.考生须持报名注册时的有效“身份证件”、“专业考试准考证”、《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外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考生健康信息监测记录表》、“防疫健康信息码”、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于专业考试前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考点大门外的考生防疫材料检验处接受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在专业考试准考证上加盖“防疫材料已检验”专用章。



2.考生于考前60分钟在考点入场通道排队,须佩戴口罩,依次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加盖有“防疫材料已检验”)、使用手机展示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后有序进入考点,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再进入考室(或候考区)。上述任意一项不合要求者均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参加本次专业考试。



3.面试科目按规定时间考生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点名处”,三次点名不到者以缺考论处,其责任自负。面试科目点名后随即准备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误考责任自负。



4.考生进入考场后,请即时落座,勿随意走动。



5.考生仅携带文具等考试必要用品、口罩等防疫用品进入考场,其他无关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在监考人员检查下,将手机关机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6.所有考生在入场期间,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笔  试


1.证件:须持有《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


2.文具:考生需自备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店购买)、橡皮擦、刨笔刀。


3.注意:


①开考十五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②音乐学(理论)专业《中外音乐常识》科目考试试题中有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中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答题卷上填涂答题,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擦。


 


面  试


1.着装妆容要求:要求考生均须着便装(着装和所带物品不能有明显标识)、穿平底鞋参加面试科目考试,不准浓妆(音舞专业舞蹈综合素质面试除外)。凡违反此规定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伴奏:①考场可提供有关专业所需声乐伴奏人员(考生也可清唱),考生自备伴奏用谱;②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含流行歌舞)专业的考生须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音舞专业剧目表演考生须自备CD伴奏音乐;③除流行器乐、爵士器乐专业外,音乐类其它各专业的“器乐演奏”科目考试,考生均不得使用伴奏。


3.注意:考生按《四川音乐学院关于2020年省外本科招生考试防疫须知》和《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须知等有关要求入场,并按规定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点名处”,三次点名不到者以缺考论处,其责任自负。


4.声带检查:报考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流行歌舞、音乐学及音舞各招考方向的考生是否需到川音卫生科作声带检查,由主考教师在考生专业考试时视其情况而定。



成  绩


我院将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请自行在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并下载合格证,我院不单独寄发纸质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校考专业属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的,同时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其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我院校考专业的,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纪  律


1.考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2.考生严禁携带各种电子设备(如MP3、MP4、录音笔、摄像机等)、通讯设备(如手机、对讲机、无线发射接收装置等)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在身的考生,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3.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专业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触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司法部门处罚。


4.考生如果离开考场自愿放弃当次科目考试,须在《离开考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在安全场所的指定区域休息,离开考点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规则规定的时间范围。对已自愿放弃继续考试的考生不再组织补考。


5.个别专业考试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须调整,则以考务办公室临时通知为准。请考生特别注意考点“公告处”的临时通知和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校考”上发布的通知。



安  全


1.为保证考生的健康安全,请考生在蓉期间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期间请自备饮用水、口罩及个人消毒用品。


2.因专业考试期间人员和车辆流动量大,请考生和家长注意财物安全和交通安全。


3.请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校外机构和个人的招生考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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