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浙教考【2011】158号)精神和《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艺术类专业拟录取新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30日,共3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纪监审室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0571-87164630;
纪监审室 0571-87164623。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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