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浙教考【2011】158号)文件精神、《中国美术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及《中国美术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美术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新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6月28日至30日,共3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院纪监审室、招生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最终录取名单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
公示联系部门:纪监审室 0571-87164623
招生办公室 0571-87164630
招生办公室
201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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