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浙教考【2011】158号)精神和《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6日,共5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联系部门:
招生办公室 0571-87164630;
纪检监察室 0571-87164623。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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