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7人
招生对象:分省
省份 | 人数 | 承认统考成绩 |
河北 | 未公布 | 是 |
河南 | 未公布 | 是 |
湖南 | 未公布 | 是 |
上海 | 未公布 | 是 |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准 考 证:网上自行打印
录取方式:1、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2、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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