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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17所参照8大传媒

2021年浙江省影视表演、播音主持、摄制、编导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

来源:浙江传媒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3-28 14:54:17

(1)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须服从考点统一管理,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检查,应提早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时间。考试防控具体要求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执行。

(3)笔试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参加笔试的考生除携带考试规定的黑色或蓝色水笔以外,另请自备2B铅笔、橡皮、尺等文具。

(4)严禁携带文字资料、通讯设备、平板电脑、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翻译工具、电子手表、电子计算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特别强调严禁携带手机入场。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随身携带手机,不论使用与否,即按作弊论处。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只能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准在试卷、答题卡上作其他任何标记。

(6)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严格按照题目要求在指定的区域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笔和纸答题。

(7)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8)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等问题。

(9)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上报省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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