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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

2016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来源:吉林农业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3-12-01 10:53:22
省份批次2016年
最低分
文史
吉林艺术(文化)339
艺术(美术)284
艺术(综合)504
山东艺术(文化)383
艺术(美术)193
艺术(综合)426.4
湖南艺术(文化)388
艺术(美术)205
艺术(综合)446.8
浙江艺术(文化)388
艺术(美术)80
艺术(综合)319.8
福建艺术(文化)362
艺术(美术)212
艺术(综合)447.8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我校不承认其他学校的加试成绩。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

3、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调档,调档比例为计划数的150%。

4、根据福建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所有投档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

5、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和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3分“专业级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专业缺额,学校将在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0.6+统考专业课成绩总分

6、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总分也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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