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招生人数:15人
招生对象:分省
省份 | 人数 | 承认统考成绩 |
河北 | 1人 | 否 |
辽宁 | 11人 | 否 |
山东 | 1人 | 否 |
黑龙江 | 2人 | 否 |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录取方式:(1)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3)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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