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3月27日-3月31日。
若对合格人选有异议,请于3月31日前将有效证据实名发至邮箱cuczsb@cuc.edu.cn。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处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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