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 2019 年招收华侨港澳台本科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 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 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学校 1926 年即开办美术专业,1980 年正式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是全国独立设置、最具影响的八所专业美术学院之 一,在我国高等艺术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学校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 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一流学科和专业 建设,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品质卓越、国际知名的中国一流 美术学院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一、报名条件及申请材料
1. 报名条件及申请材料详见《201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 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2. 申请材料以影像资料上传我院报名网站(网址见报名方法),报考最终资格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 来审核。
二、报名时间
2019 年 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6:00—23:00)
三、报名方法
1 . 考 生 登 录 天 津 美 术 学 院 招 生 网 http://www.tjarts..edu.cn 或http://www.artstudent.cn 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 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 自行承担。
2.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 年 1 月 21 日-1 月 22 日(截至到 22:00) 现场确认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
3. 报名考务费:180 元(设计类)、150 元(绘画类和书法学)、90 元(史论类)。
四、考试主要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要求
1.考试日期:2019 年 1 月 25 日--1 月 26 日,各科目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天津美术学院
3.考试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详见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五、录取
1. 华侨港澳台考生除参加我院举办的专业考试外,文化科目的考试请在规定时 间内按照联招办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文化课统一考试。
2. 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且文化课总分达到华侨港澳 台文化课联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以上者,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额满为止。
六、学费
每生人民币 12000—15000 元/学年(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 10000 元/学 年),报到时需一次性缴清一学年学费,才能注册学习。住宿费按规定另外收取。
七、学制
本科生学制为 4 年(雕塑专业学制为 5 年)。我院根据其被录取专业(类),安排 进入相应专业类与境内生共同学习。若因生病、服兵役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不能 按学院要求,完成学年学习任务,可休学,按学年适当延长学制。我院实行学分 制,本科学习期限三至七年。
八、入学事项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天津美术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 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毕业与文凭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 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美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 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22-26241719
传真:+86-22-26241719
学校网址:http://www.tjar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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