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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复试视频录制要求及操作流程

来源:天津体育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3-03-30 11:09:01

一、复试时间及考试平台


1、复试(线上提交作品)时间:2020年7月10日-15日。

初试合格进入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在线视频录制和提交。


2、考试平台

考生登录“高校特殊类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bm.chsi.com.cn/),点击“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进行线上实时录制提交视频作品(系统分“排练”和“正式录制”,考生请在熟悉各项操作后再登录系统进行“正式录制”)。系统登录账号为初试注册的学信网账号。

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天津体育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复试网络平台操作指南》,或参考“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发布的考生操作手册。


二、考试内容及视频录制要求


1、考试内容

(1)舞蹈学(中国舞)

①基本形态(20分)

②基本功(40分):踢搬腿(前、旁、后)、自选技巧展示(可从下叉、下腰、跳、转、翻或各舞种的特定技巧中自选)

③成品舞(40分):舞蹈剧目片段或组合表演(自备音乐,作品时长2分钟以内,不化妆,穿练习服装)

(2)舞蹈学(国际标准舞)

①基本形态(10分)

②基本功(40分):柔韧性(三面叉、肩部柔韧性、下腰)、专项能力(平转)

③表演(50分):考生从伦巴、恰恰、牛仔、桑巴、华尔兹、探戈、快步、狐步中任选一支舞自编成套动作(自备音乐,作品时长1分钟以内,单人舞、双人舞均可,不化妆,穿练习服装)

(3)舞蹈学(啦啦操)

①基本形态(10分)

②基本功(40分):柔韧性(三面叉、肩部柔韧性、原地连续大踢腿)、跳跃(原地连续三次分腿跳)

③表演(50分):自编成套动作(自备音乐,作品时长1分钟以内,不化妆,穿比赛服,根据考试成套需要可使用器械或道具)


2、视频录制要求

(1)考生按照考试内容要求着装(需要让考官清楚看到身体线条),不要化妆。

(2)考生正式录制前,请根据“录制视频演示示例”熟悉考试和录制内容。正式录制时,根据系统语音提示:先保持正面上半身正对镜头(要求:目视正前方,停留两秒钟,与镜头的距离为0.5米左右),接着面对镜头站立(要求:镜头距考生2.5米左右,拍摄角度要垂直地面;考生全身在画面中,双脚并拢自然站立,双手自然下垂放于身体两侧,目视正前方,停留两秒钟)。接着根据语音提示按要求进行基本功展示,基本功展示结束直接开始作品或成套表演(视频拍摄角度要垂直地面,保证全程全身在画面中)。

(3)视频录制过程不得间断,必须要始终保持全程全身在画面内,穿戴中不得有任何透露个人信息的标识。

(4)视频录制过程中不允许讲话,考生需要自备放音设备,视频录制期间请务必保证网络的稳定和设备的清晰度。

(5)为保证视频清晰度、画面完整及拍摄比例协调,如使用手机录制,建议手机保持竖屏,可由他人协助并使用手机支架、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完成拍摄。

(6)考生可根据条件选择合适的场地进行考试,尽量选择色彩统一、简单而不张扬的场地。通过系统排练功能调整场地的灯光,确保人物形象清晰明亮。


三、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操作应用提示


1、排练和正式录制

(1)排练

考生登录系统于正式考试前可以先进行排练(最多20次),通过排练熟悉系统并测试终端设备。排练时请务必进行设备调试,反复调整找到拍摄时的最佳位置、最佳光线,确保视频能够正常录制及回放(声音、画面均正常,全程保持全身都在画面内)。

考生可根据测试情况,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随时登录系统进行排练(最多20次),熟悉各项操作后再进行正式录制。

(2)正式录制

正式录制最多为10次,考生务必通过视频回放,选择录制最满意的视频作品进行提交。提交前再次确保选定的视频完整、无误,一旦提交将不能再次录制和修改。

考生在“正式录制”期间应避免人为退出系统或外界干扰从而影响视频作品的录制和提交。


2、其他说明

(1)为保证视频作品能够正常提交,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在线录制,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提供下载链接)。

手机录制仅支持安卓系统,且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该系统不支持苹果手机)。

考生进入系统后要对设备的音视频进行调试(点击“音视频调试”),确认调试录制的音视频正常,否则请提前更换其他设备。

(2)考试录制时请务必保证录制设备电量充足,建议连接稳定的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等功能,避免影响作品效果。


四、保障措施

针对农村、贫困地区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考生,如有设备、技术实现等方面问题可及时与我校联系(联系电话:022-23015120),我校将予以积极协调解决。


五、相关规定

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学校进一步加强对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于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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