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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30所独立

2011年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艺术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4-18 10:09:16

 

  新疆艺术学院位于享有“歌舞之乡”和“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西北地区唯一的综合艺术院校,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和培养各类艺术人才。
 
  学院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影视戏剧系、文化事业管理5个系,和成人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预科部、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5个教学单位,在校学生4500余人。普通本科共有19个专业(37个方向),普通专科2个专业。学院的学科涵盖了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传播学、广告学、舞蹈学、行政管理学等8个二级学科。学院现有60多个教学实习实践基地,设有新疆民间美术研究所、新疆民族音乐研究中心、西域佛教文化艺术研究所、民族乐团、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新艺歌舞团等科研、演出机构。
 
  多年来学院在教学实践方面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5项一等奖;在第二届、第三届中国影视与时尚造型艺术精英大赛中一举获得“金蝴蝶”金、银、铜奖;在文华奖、“桃李杯”、“CCTV”舞蹈大赛、“全国舞蹈大赛”、“荷花奖”等全国舞蹈赛事中获得30余项大奖;在第二届、第三届民族器乐演奏比赛中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金、银奖,2007年荣获首届“中国原生态民歌大赛”院校组金奖等。近年来,学院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荣获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授予的“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称号、还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新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建院53年来,学院始终遵循艺术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确立了“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狠抓人才培养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艺术人才近万名,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主要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艺术表演团体、新闻传媒单位、艺术创作机构、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产业机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文件精神,2011年起,我院与中央音乐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范围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面向全国招生。
 
  二、报考条件及考试(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2、报考普通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为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力。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男生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生要求160厘米以上。(二)报名材料1、报考普通本科的考生应持有所在省级招办颁发的2011年普通高考(论坛)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及复印件(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前来报考。2、考生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如兼报其它专业需再增加三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三)考试报考我院的各类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报考普通本、专科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注:1、民预科(新疆民语言学生预科一年)五、学费普通本科:6000元/年 普通专科:5500元/年民语言预科:4500元/年 联系电话:(0991) 2554104 2575210 (学院招生办公室) 2556316 2555723(音乐系)2552715(美术系)2551001(舞蹈系)2552657(影视戏剧系)2560837(文化事业管理系)2557813(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注:1、考生如未能参加我院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可就近在其它考点参加我院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有效。2、专业考试成绩于4月15日后在我院网站公布,敬请查阅。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邮编:83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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