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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30所独立

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艺术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4-18 10:09:16

一、学校概况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在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校是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始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点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和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校区,占地958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书法学院、设计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3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已形成了全日制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办学格局,在校生人数6658人。

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其中有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设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7个“研究创作中心”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有3个艺术研究所、2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歌舞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等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学校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包括6个研究领域、19个研究方向)。

学校现有教职工651人,其中专任教师437名,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28人,硕士生导师13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名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四有”好老师11人。

“十二五”以来,学校累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85项,其中国家级17项,部委级17项,自治区级22项,厅局级92项,院级237项;出版专著39部、教材20部,发表学术论文1147篇,其中核心期刊82篇;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5项。经过多年耕耘,目前学校迎来科研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

学校积极服务国家和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先后参加了北京奥运开幕式、全国第十三届冬运会、新疆国际舞蹈节、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庆典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展演活动,创作推出一大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天山南北巡回演出,师生在国内外各项重大赛事中,累计获得国家级竞赛奖200多项、省部级竞赛奖500余项。

学校不断推动各项对外交流活动,作为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欧盟艺术院校联盟成员单位,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上一张重要的文化名片。与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与全国30所艺术院校保持交流合作,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建立长期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实力显著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连续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自治区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疆艺术学院党委紧紧聚焦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传承创新,德艺双馨”的校训,践行“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内涵式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人才培养),坚持两个标准(德艺双馨),建设三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落实四个重点(以稳定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正昂首阔步朝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知名、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宏伟目标努力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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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0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二)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无处分记录;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成绩合格;

4.2020年8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四、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

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按照《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选择报考专业。考生须严格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选择专业,网上报名时间和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我校根据《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对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考生予以确认。

(三)符合免试入学、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学校审查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复核。复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自治区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考试录取办法

(一)考试

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每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统一考试时间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录取

我校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单科最低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学费(如有变动,根据当年物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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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籍管理  

参照《新疆艺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相应规定执行,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九、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     

 咨询邮箱:xjart_zb@163.com

2.监督举报电话:新疆艺术学院纪委(0991-2554921)  3.学校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编:830049  4.学校网址:http://www.xjart.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sjy.xjart.edu.cn/

5.招办微信公众号:   

“新艺招生就业处”


新疆艺术学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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