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第1条规定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文化190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还须要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6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20分,編导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90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不超过3门,美术省统考文化225/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90分/专业135分以上、编导省统考文化254分/专业19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80分/专业合格(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部分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江苏省2019年第二阶段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资格线
1.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省统考:
美术类:文化18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60分;
音乐类(声乐、器乐):文化18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20分;
编导类:文化23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90分。 艺术类专业校考:文化180分,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符合我省及拟报考院校的有关要求。
2.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艺术类省统考:
美术类:文化17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60分;
音乐类(声乐、器乐):文化17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20分;
编导类:文化22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90分。
艺术类专业校考:文化175分,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凡第一阶段未被高校录取且符合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