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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0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湘潭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3-01-16 21:14:00

一、学校概况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二、艺术学院简介
  湘潭大学艺术学院现有教授7人(含客座教授)、副教授10人,博士及在读博士4人,硕士26人,有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和动画等3个本科专业,有“艺术理论与实践”科学硕士点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MFA)各一个。视觉传达设计系设有平面媒体、数码影像、网络设计等3个工作室;艺术设计学系设有品牌设计、设计文化应用、设计产业管理等3个工作室;动画系设有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游戏设计等3个工作室。学院的数码艺术实验中心是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

  本科教学采用专业基础教学与工作室教学相结合的先进教学模式,学生在入校后前两年内将全面进行文化与专业基础知识的系统学习,两年后根据每个学生的艺术特质和专业爱好分别进入相关的工作室进行专业方向学习。


三、专业工作室简介
  (一)视觉传达设计
  1.平面媒体工作室
  主要培养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印刷设计、展示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视觉图形训练、包装设计、UI设计、VI设计、印刷版式基础、海报招贴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标志与字体设计等。
  2.数码影像工作室
  主要培养摄影、摄像、广告产业、影视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商业广告、人物、观念摄影、数字暗房技术、导演基础、实验影像创作、视频非线性编辑、视频后期特效、电视栏目包装等。
  3.网络设计工作室
  主要培养网页设计、网络营销、网络公关、企业形象宣传、网络促销、网络创意、网络信息传播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主干课程:版式设计、色彩设计、网页导航设计、网络后台设计、flash动画设计等。


  (二)艺术设计学
  1.品牌设计工作室
  主要培养企业形象设计、视觉形象设计、企业品牌管理、市场营销、广告创意与广告表现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CI策划、VI设计、品牌战略、品牌研究与管理等。
  2.设计文化应用工作室
  主要培养学生对文化资源进行吸收和设计应用转化的能力,从调查、策划、设计、制作到传播执行以及管理的全方位实训。主干课程:材料综合设计、构成与现代装饰、文化传播学、文创设计、文化专题等。
  3.设计产业管理工作室
  主要培养设计管理、设计调查、设计策划、设计资源开发、会展策划与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要服务于地方城市文化机构、艺术机构等。主干课程:设计管理、会展策划与设计、设计项目实践等。


  (三)动画
  1.二维动画工作室
  主要培养二维动画设计、二维动画产业管理、二维动画开发流程管理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中外动画史、动画场景、二维动画、动作、角色设计、卡通表现技法、脚本与故事板表现、动画产业研究等。
  2.三维动画工作室
  主要培养三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产业管理、三维动画开发流程管理、后期合成技术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三维动画、中外动画史、动画场景、角色设计、脚本与故事板表现、影视合成、动画产业研究等。
  3.游戏设计工作室
  主要培养游戏设计、游戏开发、游戏产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复合型人才。主干课程有:游戏原画设计、二维游戏设计、三维游戏建模流程、游戏引擎基础、游戏特效制作、游戏开发与策划、游戏产业研究等


四、2020年招生省份及计划
  2020年拟面向河北、山东、湖北、广东、河南、北京、湖南、上海等8个省(市)招收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190人左右。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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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考须知
  (一)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市)美术类统考(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专业其他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原则上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三)学费标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8000元/年,艺术设计学专业8000元/年,动画专业8000元/年(如有变动,以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六、录取原则
  (一)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0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二)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6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入学及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3451  58293275
  传真:0731-58298913
  网址:https://www.xtu.edu.cn/
  E-mail:zsk@x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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