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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2015年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来源: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1-18 14:28:09

    录取原则和综合成绩的换算方式: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本科)、舞蹈表演(专科)和表演艺术等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②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编导和电视节目制作等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艺术、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等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

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舞蹈表演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取得山西师范大学组织的空乘专业“联合招生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

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取得当地省考试院组织的空乘专业“联合招生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录取原则:各专业考试成绩认可方式以生源地省、市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

主持与播音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贵州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为准)由高到低录取。

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空乘专业录取原则:取得贵州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空乘专业“联合招生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

①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各专业录取原则:

主持与播音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为准)由高到低录取。

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空乘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空乘专业“联合招生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

①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各专业录取原则:

①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各专业录取原则:

①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④舞蹈表演:专业分、文化分都上河北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后,按照河北省舞蹈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各专业原则:

    ①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达到湖南省艺术本科省控线,专业达到湖南省级联考合格线;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联考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②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文化达到湖南省艺术本科省控线,专业达到湖南省级联考合格线;按照考生文化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各专业原则: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达到甘肃省艺术本科省控线,专业达到甘肃省级联考合格线;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联考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②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文化达到甘肃省艺术本科省控线,专业达到甘肃省级联考合格线;按照考生文化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

①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各专业录取原则:

①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和表演艺术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②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③艺术设计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

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舞蹈表演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

①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各专业录取原则:

①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各专业录取原则:

主持与播音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各专业原则:

    ①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达到湖北省艺术本科省控线,专业达到湖北省级联考合格线;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联考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②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文化达到湖北省艺术本科省控线,专业达到湖北省级联考合格线;按照考生文化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分数换算原则:

    ①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联考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分数换算原则:

    ①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④舞蹈表演专业: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联考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分数换算原则:

    ①表演、舞蹈表演(本科)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分数换算原则:

    ①表演、舞蹈表演(本科)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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