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我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各招考方向专业结构成绩合格线通知如下:
1、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治疗)方向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平行志愿模块招生,不再专门划定校考专业考试合格线和发布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按照我省今年艺术本科(一)平行志愿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2、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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