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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贵阳

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贵州师范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3-05-23 17:57:52

一、学校简介

  贵州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贵州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美丽的避暑之都——贵阳市乌当区,校区占地1169亩,紧邻环城林带,嘉木簇拥,依山就势,校园绿化面积约64.9%,被评为贵州省首个“绿色大学”。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693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1832人,专科生744人,普通预科生117人;教职工1133人。享受国务院、贵州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9人,“千人计划”、“长江学者”、“青年千人计划”5人,省管专家3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2人,贵州省甲秀文化人才1人。省级学术带头人1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

  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并在江西、山西、山东、湖南、黑龙江五省设立校考考点。

  二、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美术学

素描50%、色彩50%

笔试

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作品分析60%、命题编讲故事40%

面试

音乐学

主项(声乐、钢琴、器乐三选一)70%、视唱练耳(必考)(30%)

面试

舞蹈学

基本功和剧目表演80%、即兴20%

面试

舞蹈学(社会舞蹈教育)

基本功和剧目表演80%、即兴20%

面试

  三、校考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校考专业

招生计划

考试方式

考试地点

备注

江西

2016.1.8-17

2016.1.20

美术学

23

笔试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网报

2016.1.8-16

2016.1.19

广播电视编导

15

面试

南昌师范学院

2016.1.8-16

2016.1.19

音乐学

15

面试

南昌师范学院

2016.1.8-16

2016.1.19

舞蹈学

10

面试

南昌师范学院

黑龙江

2016.1.21-22

2016.1.26

美术学

10

笔试

哈尔滨华德学院

网报

2016.1.21-22

2016.1.26

广播电视编导

7

面试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6.1.21-22

2016.1.26

音乐学

8

面试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6.1.21-22

2016.1.26

舞蹈学

8

面试

黑龙江东方学院

山东

2016.1.18-2.15

2016.2.19

广播电视编导

10

面试

山东潍坊市

网报

2016.1.18-2.15

2016.2.19

音乐学

10

面试

山东潍坊市

2016.1.18-2.15

2016.2.19

舞蹈学(社会舞蹈教育)

8

面试

山东潍坊市

山西

2016.1.5-10

2016.1.30

广播电视编导

16

面试

山西传媒学院(晋中市)

网报

2016.1.31-2.1

2016.2.3

美术学

15

笔试

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

 

2016.2.24-25

2016.2.26

音乐学

10

面试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2016.2.24-25

2016.2.26

舞蹈学(社会舞蹈教育)

8

面试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湖南

2016.2.23-24

2016.2.25

广播电视编导

10

面试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6.2.23-24

2016.2.25

音乐学

10

面试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6.2.23-24

2016.2.25

舞蹈学

8

面试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校艺术类校考设点省份的专业,按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录取)。

  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校考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校考专业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联考成绩还同分,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42823(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gznc.edu.cn

  学校校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邮 编:5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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