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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

湖南郴州

2013年招生章程

来源:湘南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2-12-19 16:15:43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性质: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校本部)、苏仙北路8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
 
  (三)学校简介:学校位于享有“天下第十八福地”之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校园绿荫成片,环境优雅,宜学宜居,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为求学的理想境地,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交通十分便捷,京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等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最快仅1小时行程。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463亩,总建筑面积67.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7亿元(不含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3万册。
 
  学校设有16个教学系、4个教学部、27个管理服务机构、1所直属附属医院。有3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医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1个,省级优秀教研室6个,获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51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230人,教师队伍815人,专任教师780人,其中正高职称108人,副高职称243人,高职称比例4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69人,占专任教师的60.1%。教师队伍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徐特立教育奖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3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2人,二级教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4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8人,省级教学奉献奖2人,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12人。另有外聘教师290人。有客座教授48人,其中两院院士袁亚湘、姚守拙、黄伯云、范滇元等知名专家受聘为我校客座教授。
 
  (四)学校于2010年、2012年连续两次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先进单位”、 2011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一)2013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4042人、专科生120人。各专业招生人数见《湘南学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录取投档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特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办领取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相关专业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学校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规定;填报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70米以上。
 
  (四)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①湖南省考生: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排序。②湖南省外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证】;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五)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上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由各省教育考试院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后,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排序。
 
  (六)专业拟录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排序拟录。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往低分排序拟录,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再进行拟录,将专业未定的考生(未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往低分按专业进行排序拟录,依此类推对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依次进行拟录,最后对允许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到录取额满,对分数低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三条  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
层次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人数
收费标准
(元/年)
层次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人数
收费标准
(元/年)
 
 
 
 
 
 
 
 
 
 
 
1
汉语言文学
050101
90
3800
 
 
 
本科
 
 
 
 
 
 
19
英语
050201
140
4940
汉语言文学S
050101
110
4000
英语S
050201
140
4000
2
新闻学
050301
100
6000
20
翻译
050261
50
3800
3
体育教育S
040201
140
4000
21
美术学
130401
230
8000
4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040203
60
4500
2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137
8000
5
旅游管理
120901
100
4000
23
环境设计
130503
168
8000
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2
60
4500
24
产品设计
130504
60
8000
7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6
110
5200
25
音乐表演
130201
139
8000
8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100
4000
26
药学
100701
80
5500
9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3
90
5500
27
生物技术
071002
50
3800
10
护理学
101101
300
7150
28
应用化学
070302
80
3800
11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2
55
3800
29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1
80
5500
12
数学与应用数学S
070101
55
4000
30
预防医学
100401
50
5500
13
临床医学
100201
200
7150
31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080601
105
5850
临床医学(定向)
100201
50
免费
32
应用物理学
070202
60
3800
14
康复治疗学
101005
60
5500
33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714
90
5850
15
法学
030101
80
4000
34
网络工程
080903
100
5850
16
社会工作
030302
80
3800
3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100
4500
17
经济统计学
020102
60
4000
36
通信工程
080703
70
4500
18
音乐学
130202
160
6000
 
 
 
 
 
专科
1
语 文 教 育S
660201
40
3500
专科
2
护   理
630201
80
4200
备注:1、预留52个本科计划用于2012年预科招生转入;2、以上收费标准系参照2012年收费标准,2013年实际收费标准须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3、住宿费标准:公寓楼800-1200元/年;4、有“S”标注的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第四条  奖学金和勤工助学
 
  学校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校级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年.人,一等奖800元/年.人,二等奖520元/年.人,三等奖200元/年.人;师范类学生毕业后就业于湖南省县级以下的公办学校还享受专业奖学金补贴。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及家庭困难程度,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按国家规定,现在实行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对特困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金额为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3000元/年.人,三等2000元/年.人;发放校级特困补助,补助额度500元/年.人;设有爱心基金,每年对特困生进行爱心捐助,额度200-500元;对特困生进行勤工俭学扶助,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工资120元/月.人;学校还对退役士兵考入高校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政策及退役复学后的士兵实施学费资助政策。
 
  第五条  学历与学位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35-2653053 2653289 2653055 2653052;传真:0735-2653053 2653289
 
  学校国标代码:10545;        邮政编码:423000
 
  互联网址:www.xnu. edu.cn;  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不受理录取结果和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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